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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张贴夹附广告物 停话且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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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7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违规张贴小广告得注意了,在环保单位加强违规广告大执法下,违规广告全面积黏贴,或张贴高度超过2.5公尺以上,不但会裁停话处分,且均采取一张一罚处分,每张罚锾最高6000元。

桃园县政府环保局为维护市容环境,避免满街凌乱违规小广告破坏市容观瞻,加强违规广告物大执法。部分广告物夹附于交通工具或住家门牌、门缝上,造成许多县民表达不满,环保局亦于97年8月进行公告,凡未经核准,将广告物以张挂、悬挂、黏贴、夹附等方式,设置于公共设施、墙篱、栏干、水电瓦斯计量设施、交通工具或其他定着物上,均属污染环境行为,将被裁处停话和罚款。

针对违规广告物的处分,环保局将于查证后依据“电信法”第8条规定,先发文请电信业者进行停话处分;如确认行为人身份,环保局将依废弃物清理法第27条规定,一张一罚,每面处以罚锾新台币1,200至6,000元。

桃园环保局表示,针对广告物采“全面积”黏贴,或张贴高度超过2.5公尺以上,增加环保人员拆除困难,致非使用工具或机具无法清除者。环保局已于97年9月修订“桃园县政府违规广告物裁罚基准”,无论是水肥清理或是打钥匙等小张广告贴纸,亦将处以最高额6,000元的罚锾。

桃园县政府环保局表示,违规广告大执法,98年度环保局及各乡(镇、市)公所总计清除348万张,停话14,500件,罚款1,464张。为避免违规广告猖獗,环保局除继续进行违规广告大执法,也鼓励民众踊跃扮演“检举达人”提供违规张贴广告物行为的事证,每件检举案件如环保局收到罚款后,将拨发罚锾三成做为奖励金。

环保局表示,桃园县已开放许多合法宣传管道,有需求的企业、商家可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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