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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掩盖男师性侵 监院纠正中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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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叶素萍台北18日电)台中市上安国小谢姓男老师性侵4男童,监委说,校长故意将性侵案通报为“脱裤子等不雅行为”,校长还转调他校,台中市政府教育处未积极究责,今天纠正上安国小与台中市政府。

查案监委高凤仙说,谢姓老师性侵4名男童,犯下19次强制猥亵及强制性交,这还是曝光的数字,可能还有更多受害者没有曝光。她说,如果是一罪一罚,谢姓老师应论处76年4个月徒刑;但今年3月间三审定谳,合并应执行刑期仅19年6个月。刑法规定有期徒刑最高是20年,这样规定并不合理,像外国碰到类似案件,也有判70、80年的例子。

高凤仙指出,上安国小前校长胡淑娟在民国96年10月间接获家长检举,谢姓老师也签立切结书坦承性侵,但校长没有依规定即时通报,等到媒体致电校方,打算披露性侵案,校长还故意将性侵案通报为“脱裤子等不雅行为”性骚扰事件。

高凤仙说,校方知道谢姓老师有犯罪嫌疑,没有依法告发,也没有要求涉案教师缴交犯案时拍摄的照片及录影档案;家长曾要求谢师签署切结书及悔过书,但校长居中协调时,却想要撕掉载有谢师坦承较完整及较严重犯行的悔过书,不利犯罪证据保存及取得。

高凤仙指出,97年间,台中市政府办理13个学校校长遴选,胡淑娟申请调任光正国中,遴遴时教师会代表质疑胡淑娟处理性侵案涉诸多违法不当情事;但是教育处不但没有确实查明胡淑娟有没有“不适任”的事实,还经过沟通协调及遴选程序,让胡淑娟调任光正国中校长,“家长气死了”。而市府人员遇事推诿塞责,缺乏担当责任与应变能力,引发诸多争议及民怨。

高凤仙说,校长涉掩盖,市府也有维护、袒护校方之嫌,让受害的学童和家长很受伤。受害的孩子多是音乐班资优学生,他们信任老师,却遭老师性侵,家长和孩子都快崩溃。

另外,高凤仙说,受害学童家长原本对台中市长胡志强寄望很高,希望能面见市长,请他帮忙主持公道。胡志强或许认为市府人员已经在处理此事,并没有接见家长,家长认为胡志强不闻不问;不过,监委调查认为,胡志强并不会因为没接见家长就违法,因此纠正案文并未针对这部分要求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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