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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警政署划界线/警接触黑道 须先报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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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黄敦砚、邱俊福、曾韦祯、蔡彰盛/综合报导〕台湾警政署昨天已呈内政部长核定“警察人员与特定对象接触交往规定草案”,警察办案若须与黑道人士接触,将从现行“报备制”改为事先书面“报准制”,事后也要写书面报告。江宜桦部长说,本周六他会做最后修正,下周将施行新规定。

接触对象规定草案送内政部

台中市翁奇楠命案衍生黑白不分的警察风纪问题,马英九总统要求相关单位一个月内订出规范,但警察为办案与黑帮份子接触在所难免,警政署忧心管得太严会绑手绑脚,订得太松又难以约束,因而广征意见,期间数度发生激辩,警政署长王卓钧也与刑事局长林德华意见有所出入,但王卓钧坚持,较宽松的报备制已惹出祸端,今后应改为相对严格的报准制。

草案中规定,警察未经核准,禁止与三种对象接触交往,第一为“治安顾虑人口”,其次是“不良帮派组合份子”,第三种是“经营非法色情、赌博、破坏国土及其他不法业者”。若在不知情下与特定对象接触,可于知悉对方身份时补填报告表,即不会被处分。

所谓“接触交往”是指以“书面、电话、网路、面晤、参与聚会、婚丧喜庆、饮宴应酬或其他交际活动”,地点则以对象住居所、事业处所、营业场所或公众得出入场所为原则,且不得在赌博、色情、涉毒及其他犯罪有关的非法场所。警察与对方接触,不得有违背职务、泄漏公务机密、图利、赌博等行为,也不可接受馈赠及其他不正利益。

除须先申请 事后还要写报告

根据草案规定,警察因公务上必要与黑道接触前,须先填申请表,写明人事时地物,由分局长或大队长核准,接触后1日内还要再提出书面报告,违者至少记过处分,若因情况紧急无法事前书面报准,也要先用电话向分局长或大队长报准后才能接触,事后仍要填写报告表。

警政署表示,新规定参考日本与新加坡作法,新加坡禁止警察与黑道来往,若工作需要接触名誉不好者,须报准并报告接触内容;日本也禁止警察与黑帮餐叙、打球打牌、泡茶聊天,若公务或办案需要,报准后以侦查费核销必要餐饮费用,不得接受招待。

基层批麻烦 扫黑业务谁要接

基层刑事侦查人员得知草案内容后,批评这项新规定是“外行领导内行”。部分人员认为人际交往本就有灰色地带,硬要订规范,每次都要书面核准,事后还要写报告,今后谁还愿意自找麻烦、办扫黑业务?影响所及,极可能使刑事侦查人员查案积极度退缩。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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