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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循环息 台以未缴余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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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程韵璇台北22日电)信用卡契约大变革。循环信用利息将改为依未缴余额计算,不再依消费全额计算;若持卡人循环信用利率被调整,旧账款也不能用新利率计息,新制预计明年4月上路。

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今天表示,“信用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及不得记载事项”草案已经消保会审查通过,将在近日公告,共有12点应记载事项和10点不得记载事项;其中有2项对信用卡循环计息方式的重大变革,对持卡人权益将产生重大影响。

未来动用循环信用的持卡人,循环利息的计算将由全额计息改以未缴余额计算。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邱淑贞表示,持卡人缴款越多,就可以免越多利息,缴全部就利息全免,可鼓励持卡人正确用卡。

另外,持卡人的旧账款不得适用新利率。邱淑贞举例,若持卡人7月的消费账款适用循环信用利率10%,但后来信用状况变差,银行3个月后调整循环信用利率到15%,7月的账款不适用新利率,还是用原本的循环信用利率。

相反地,若持卡人信用状况变好,利率被调低,旧账款还是得用原本较高利率来支付利息,不过根据研究,持卡人利率被调高的机会明显较高。

金管会表示,计息方式改变,涉及发卡机构作业系统调整,需测试没问题才能上线,金管会给予业者一段调整期,预计明年4月正式施行。

草案也明定持卡人在国外刷卡交易的服务费,除信用卡国际组织收取的费用外,每笔不得逾消费金额的0.5%。另外,发卡机构若欲调整持卡人的信用额度,必须事先通知,并取得持卡人与保证人同意,预计今年10月27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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