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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政鸿卖地 绿:查有无图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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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27日电)民进党立院党团今天指出,苗栗县长刘政鸿用新台币2000万的土地,转卖后变成9000万的价值,点地成金,好比“脚踏车换法拉利”,特侦组应该立即调查,背后有没有贪渎、图利。

民进党团干事长管碧玲指出,刘政鸿有3笔土地,市价大约2000万元,不过他经过换手再换手之后,竟然变成9000万元的价值,这很像网路上大家在交换东西的做法,这好比用一台脚踏车,换了一台法拉利,特侦组应该立即保全证据,并调查相关人士的资金流向。

民进党立委苏震清质疑,国民党籍的5星级县长刘政鸿,在短短20个月的县长任内,就可以还清了4000多万的负债,他对外说是变卖祖产来还债,但是整起事件却充满疑点,刘政鸿可能涉及洗钱、逃漏税,以及炒地皮的行为。

苏震清说,96年3月7日苗栗县政府要公告征收,刘政鸿在公告前就将地移转给自己的儿子刘瑞鹏,公告征收后3月8日土地就被卖给黄崇能,买卖基准是公告现值加4成,“原本应该是2218万6000元,但是黄崇能却用4000多万的高价买,有谁会作这种买卖?”

苏震清质疑,刘政鸿是不是洗钱?有没有申报并缴交赠与税?尤其黄崇能买下后选择领取抵价地,将可能得到市价高达9000万的土地,“转手多一倍,点地成黄金?五星级县长就是这样干的?”他认为,黄崇能根本是刘政鸿的白手套,是刘政鸿炒地皮的帮手。

苏震清指出,刘政鸿卖地是洗钱?逃漏税?还是在炒地皮?特侦组应该要调查。管碧玲则表示,刘政鸿儿子卖地帮忙父亲还债,这其中已有赠与税的问题,显见刘政鸿一定有逃漏税,财税机关应该赶快彻查,特侦组则应要求苗栗县政府保全证据,并查清楚刘政鸿等人的资金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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