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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诉求ECFA增人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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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11日电)“两岸协议”监督联盟今天表示,台湾与中国签订ECFA,完全忽略环境保护意识,也没有纳入人权原则,因此联盟将发起“两岸经贸协议应纳入人权与环境条款之基本主张”的连署。

预定下周举行的立法院临时会将审议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及配套法案,两督盟上午在台大校友会馆举办“ECFA公民审议论坛”,提出包括落实权力监督制衡、资讯彻底公开透明、纳入人权环境条款、订定劳动人权条款等诉求。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指出,政府应以法制化保障国内受害劳工的基本权益;两岸交流应在普世人权的国际标准下,阻却国家对人民权利的不当侵害,更应积极促进弱势者的公平发展。

台湾企业社会责任协会秘书长曾昭明表示,台湾和中国签署的ECFA,内容完全没涉及人权与环境条款,过去台湾与巴拿马签署自由贸易协定(FTA),有纳入人权与环境条款,ECFA却没纳入,这是一种退步。

中央研究院政治所助理研究员徐斯俭指出,中国人权保障纪录不好,因此政府跟中国签经贸协定前,同时应该给予更多的人权保障机制条款。

徐斯俭举例指出,生技产业合作涉及临床研究、人体试验、检体资料库等重大医疗研究伦理,弱势者人权与受试者个人资料保护等相关重大问题。

他还说,两岸已签金融合作监理备忘录(MOU),政府应订定个资保护、隐私权与营业秘密条款机制,否则联征中心拥有国内所有企业与个人完整信用资料,万一被中国拿去作为特定用途,后果不堪想像。

民进党立法院党团干事长管碧玲表示,从人权、民主、劳工、环境等面向检验ECFA,就可发现充满陷阱与危机,完全没有配套措施,是空白授权的ECFA,这也反映台湾多数人民的疑虑。

管碧玲指出,面对临时会审议时国民党的多数暴力,民进党只有33人要打这场仗,民间声音更显得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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