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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保险员诈逾千万 法院判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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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8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赖又嘉台北18日电)前富邦人寿陈姓保险业务员假冒富邦金控主管名义为李姓男子理财,并借机侵占李男保费,遭提告求偿。法院审理,判陈男应赔李男新台币1726万元。全案可上诉。

根据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决书指出,原为富邦人寿保险员的陈姓男子,民国94年 6月底化名“陈邵维”,诓称自己是富邦金控金融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具有专业理财证照,使李男误信,委托陈男代为理财。

李男依照陈男指示,94年7月间先后交付800余万元为妻子和子女购买 7份寿险保单,并再交付2600余万元购买投资型保单;并将600万元存入账户,支付隔年保费。

陈男同年11月间,以理财为由,建议李男将投资型保单转换基金,并以灵活操作为由,要求李男将空白取款凭条交付陈男。陈男取得李男空白取款凭条后,再冒用李男名义,先后冒领李男1100万元、 490万元,并将李男账户中 600万元保费代李男缴纳 129万元后,侵吞470 万元,遭李男提告求偿。

法院审理,法官审酌陈男故意告知错误方法,私自挪用李男2000余万元,认定陈男确造成李男损害,扣除富邦人寿自知理亏、代垫的334万元,判陈男应赔李男17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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