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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吁重视建教生劳动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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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23日电)建教生工时过长、薪资过低时有所闻,民进党立委管碧玲今天指出,建教生适用劳基法规范,建教厂商不应用恶劣劳动条件剥削,、欺负建教学生。

管碧玲下午与民进党立委黄淑英召开记者会,指她日前接获陈情,台北县民罗文骏的女儿今年进入能仁家商美容科建教班就读,每日工时逾13小时,1个月工作300小时,超过劳基法规定的两倍,也没有加班费,换算时薪仅新台币55元,厂商根本把建教生当廉价劳工。

出席记者会的罗文骏表示,他女儿9月1日起到土城开始建教合作课程,每天工作超过13小时,排休还不得排例假日,否则视同休2天,换算1个月要工作300小时,以基本薪资1万7280元计算,时薪仅55元。

罗文骏指出,学校要家长签同意书,包括每天上班时间至少12小时、没有加班费、上班未满半个月即提早结束实习则不支薪等。他9月14日向教育部中办3科询问上述条件是否违反劳基法,对方表示建教生不受劳基法规范,因为建教生是实习生,不是技术生。

管碧玲当场询问出席记者会的劳委会劳动条件处专门委员王素琴,对此王素琴表示,外界常误以为建教生不适用劳基法,事实上建教生准用劳基法第69条技术生的规定,因此其劳动条件应受劳基法规范。

教育部中部办公室第三科长韩春树表示,建教生工时适用弹性工时的规定,因此有时候工时难免会较长。

黄淑英当场反驳指出,不管建教生工时是不是适用弹性工时,既然还是学生,工时就不应该这么长,况且美容美发业不属于间歇性服务行业,因此应该不适用弹性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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