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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台赚钱打拼 外劳思乡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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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25日电)来台湾工作快9年,印尼看护丽菁 (Masrikin)平均3年才能回爪哇一次,最近因为获选电台节目举办的优秀外劳,先生将从印尼来台约1个星期,她难掩兴奋。

同样来自爪哇的雅娣 (Muryati),来台工作5年多,这次也获选优秀外劳,对先生要从偏远的爪哇搭夜班交通工具及飞机到雅加达,再辗转来台北,觉得有些不舍。

丽菁在印尼曾任小学读经老师长达13年,先生是咖啡农。她说,爪哇乡下生活很辛苦,咖啡1年收成2次,每次收成约200公斤,“1公斤卖不到新台币100元”。

因为生活很苦,丽菁在33岁时就到国外工作,留下先生与3个子女在印尼。她说,到海外工作不辛苦,“但longly很辛苦”。

3年才能见到一次家人,家中大事也要等她回乡才能办。丽菁的2个儿子都已有要好的女朋友,而且都已到了适婚年龄,“他们都等我明年5月回去办婚礼”。

雅娣的先生在家乡开杂货店,她34岁离开印尼工作,第1站就是到台湾,转眼已经5年多。她也说,很想念家人。

对于有部分外劳偷雇主财物,因此上了社会新闻版面,雅娣表示,部分外劳没有像她那么幸运,“雇主没有很好,才会有人报复”;丽菁则认为,外劳也是人,只要是人就会有好有坏,但虔诚的回教徒不会做出犯戒的事。

虽然丽菁与雅娣都很高兴先生有机会到台湾聚聚,不过,丽菁却还有另一件事悬在心上。丽菁说,已把雇主家的高龄阿嬷当成自己的母亲,但明年5月就届满法令规定的9年,不能再来台湾工作,很担心阿嬷没有她照顾后,身体状况会变差,“我很想把阿嬷带回印尼去照顾”。

对于外籍看护与被照顾的老人离情依依的情形,劳委会外劳管理组组长蔡孟良表示,这是人情之常,劳委会曾多次接获雇主陈情,但这是就业服务法明订年限,而且已自6年放宽到9年,除非立法院再次提案修法,否则劳委会只能依法行政。

撇开法令规定不谈,丽菁与雅娣都认为台湾雇主对外劳其实很友善,且劳委会积极开办直接聘用,大幅降低外劳被剥削。

丽菁说,在台湾工作的钱,让她在爪哇盖了房子,还买了土地,如果可能的话,真希望能在现在的雇主家中照顾阿嬷到终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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