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连锁饮料店 5月设资源回收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思宇台北10日电)环保署今天表示,为落实贩卖业回收责任,修法通过未来连锁饮料店及饮料自动贩卖机,业者都要在附近设置资源回收设施;若违反规定,可处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

环保署表示,去年12月31日公告修正“应设置资源回收设施之容器或干电池贩卖业者范围、设施设置、规格及其他应遵行事项”及“连锁速食店业应设置资源回收设施规格及其他应遵行事项”2项规定,饮料自动贩卖机业部分自3月1日生效,连锁饮料店业及连锁速食店业部分则从5月1日生效。

环保署表示,这次发布公告修正的2项法令重点,包括连锁饮料店业应设置饮料杯回收设施;以及若在有管理机构的公共场所,如公园、交通场站及风景游乐区,设置饮料自动贩卖机,则应于贩卖机旁设置提供消费者投置废容器的资源回收设施,并执行废容器回收工作。

若是自动贩卖机旁50公尺范围内已有回收筒,环保署表示,可不必重复设置;但应在该贩卖机上标示“最近之回收筒位置”,做为民众回收饮料杯 (瓶)的指引标示。

连锁速食店业方面,环保署说,要求业者必须接受店外民众回收的废饮料杯。

环保署说,目前已规范量贩店业、超级市场业、连锁便利商店业、连锁清洁及化妆品零售业、交通场站便利商店业、汽机车加油站、汽机车加油站包装饮料、连锁速食店业等贩卖业,应设置回收筒,计有约1万4000个回收点。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