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连锁餐厅菜单及肉品应标示卡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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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王平综合编译)2010年3月美国联邦政府已通过卫生法案,要求未来有二十家分店以上的大型连锁店餐厅及其他食品贩卖处(含自动贩卖机),必须在菜单上清楚标示热量的卡路里和其他营养成分。美国农业部也规定,业者自2012年起必须标示肉类的营养成分,以协助消费者购买时做出有益健康的决定。

美国食品及药物管理局(The U.S.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在菜单上标示营养成分的规定影响到大型连锁餐厅,包括麦当劳、百胜餐饮集团(旗下拥有肯德基炸鸡、塔克贝尔墨西哥卷饼和必胜客披萨等速食餐厅)、星巴克咖啡、经营红龙虾(Red Lobster)和橄榄花园(Olive Garden)等旅馆的达顿连锁餐厅(Darden Restaurants Inc.),IHOP及Applebee的母公司丹艾揆第(DineEquity)公司等。

FDA原订此法案于2011年3月21日生效,不过为了给业界时间准备,已宣布将延后实施的时间。

消费者组织和营养专家赞成菜单标示营养成分,如此可以帮助消费者选择适当的食物,有益健康。有些业者抱怨这样做会增加营运成本,也有些业者认同新规定:三明治连锁店沙布威(Subway)数年来都在餐厅中标示卡路里数,并建议顾客少吃起士、美乃兹等脂肪较多的食品以降低热量。不过,在有关单位尚未立法订定罚则的情况下,大部分连锁店都不愿意标示卡路里含量等营养成分。

此外,美国农业部近日公告:2012年1月1日开始四十种常见牛、羊、猪肉和家禽肉品贩卖时要加附全卡路里、脂肪所含卡路里、全脂肪、饱和脂肪、胆固醇、钠等营养成分标示。美国已自1993年起规定多种食物上必须有营养标示,但是不包含肉类(店家可主动提供),自2012年起肉类也必须有营养标示。

肉类标示营养成分的成本很低,平均算来每磅不到半分钱,农业部官员希望消费者买肉时就像买其他食品一样,阅读上面的营养成分标示。

不过,一般人看到这些标示可能会很意外;例如每日卡路里吸收量标准如为2000卡,一份4盎司(144g),含73%瘦肉的碎牛肉热量为350卡路里,其中脂肪的热量占了270卡路里,已达每日饱和脂肪标准吸收量的60%。

农业部长维塞(Tom Visack)说,由于肥胖的问题日益严重,农业部尽量提供详细的热量资讯给消费者,让他们清楚吸收了多少热量,需要多少活动量,及家人准备的食物所含热量是否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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