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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保单免计海外投资 台财委会初审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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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24日电)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审查通过外币保单不计入海外投资上限总额,增加寿险业海外投资弹性。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局长黄天牧表示,若法案三读通过,将尽快研拟配套措施。

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今天审查人寿保险同业公会理事长暨云林区立法委员许舒博等18人拟具的“保险法第146 条之4条文修正草案”。未来保险业经主管机关核准销售以外币收付的外币保单的非投资型人身保险商品,并符合主管机关规定条件者,可以向主管机关申请核给不计入国外投资总额。

目前,保险业资金办理国外投资,最高不可超过各该保险业资金45%。

黄天牧表示,保险业发行外币保单投资,实际上不用承担汇率风险,汇率风险则由保户承担,为了要保险业谨慎投资,及保障保户权益,金管会还是要依据各保险公司的情况,核准是否外币保单不计入海外投资总额,并且期望保险业还是要谨慎发行外币保单。

黄天牧表示,根据统计,今年1到9月外币保单初年度保费约新台币1600亿元,约占台币保单的1/4,去年约新台币1300亿元。

黄天牧表示,此法案三读通过之后,金管会还会在“保险业办理国外投资管理办法”订定相关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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