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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经长:核四商转 最晚1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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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31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淑媛台北31日电)马总统预定近期宣布新能源政策,经济部长施颜祥说,核一厂延役案已确定撤回,但核四商转时间必须考量因福岛核灾加入的改善工程,目前计算中,但商转时间不会拖过民国106年。

日本福岛核灾后,核能政策备受全球瞩目,马总统已经承诺要在近期对外公布新的能源政策,核一、核二与核三确定不延役,但核一是否提前除役,必须要看核四商转与台湾供电稳定状况。

施颜祥今天在立法院经济委员会接受质询时指出,核四商转时间尚未确定,但不会拖过民国106年;他在立法院会议结束后,接受中央社记者提问时也说,核四商转时间仍在做细部调整,“但不会拖过民国106年”。

台电董事长陈贵明也在会后对媒体强调,由于福岛发生核灾,核四工程加入一些改良工程,例如加入紧急柴油发电机设备等,因此核四确切商转时间,陈贵明认为要等到明年年初才会核算出来。

核四商转日期一延再延,陈贵明表示,核四延后商转增加的成本,会随利率与人事费用而有所不同,但概算核四商转延后1年,台电平均增加成本逾新台币50亿元。

至于核一、核二与核三不延役,是否会导致电价上涨?陈贵明强调,经济部尚未通知台电3座核电厂不延役,因此不愿意评论电价是否因不延役而上涨问题,要等经济部正式通知再来估算。

陈贵明表示,3座核电厂预定商转时间为40年,其中核一厂2部机组预定107年与108年除役;核二厂预定110年与112年除役;核三厂则预定113年与114年除役。

陈贵明进一步强调,核四商转必须燃料装填、试运转以及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与国际组织完成安全确认后,才会正式商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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