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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府:公文蒸发 有无刑责待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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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李佳霏台北30日电)总统府发言人罗智强今天说,扁时期总统府高阶首长办公室的大量公文人间蒸发,不是率尔小事,既然行政责任确定,就先移送监院,但不代表后续没有刑事上的追究。

总统府耗时两年多时间,逐一清查民进党执政时期的总统府正副总统与高阶首长等5长办公室,发现近3.9万件的收文,包括2万5398件的外交部秘抄,跳过内收发与公文稽催系统,归档率仅6.76%,总统府认为行政责任明确,必须依法究办,已把全案移送监察院调查。

罗智强上午在记者会表示,移送监察院的对象是案件,不是移送个人,总统府是对事不对人,且未轻率将此案涉及的当事人,以刑事移送检方调查。

此案涉及的前5长办公室分别为:前总统陈水扁办公室、前副总统吕秀莲办公室、前代理秘书长陈哲男办公室、前秘书长游锡堃办公室、前秘书长陈师孟办公室、前秘书长邱义仁办公室、前秘书长苏贞昌办公室、前代理秘书长马永成办公室、前秘书长陈唐山办公室、前秘书长叶菊兰办公室、前副秘书长卓荣泰办公室、前副秘书长简又新办公室、前副秘书长吴钊燮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黄志芳办公室、前副秘书长刘世芳办公室、前副秘书长陈其迈办公室与前副秘书长林佳龙办公室。

他指出,相关当事人提出了很多的说法,但不论是那一种说法,公文进了相关当事人的办公室却大量流向不明是事实,做为主管有无督导管理的责任?这一点可受公评;现在全案已移送监察院,呼吁相关当事人以坦然的态度,向监察院说明。

罗智强并强调,3万多件公文人间蒸发不是率尔小事,公文涉及国家与人民利益,当总统府发现大量公文档案不知去向,除了依法究办,没有第2个选择。事实上,公务员发现违法失职如果隐匿不予举发,也有行政责任,甚至可能构成刑责,总统府是依法行政,并无政治考量。

媒体询问为何不把此案移送检方,罗智强说,目前总统府能掌握的资料相当有限,只知道这些公文仅经由外收发簿登录后就直接进了5长办公室(总统、副总统、秘书长及两位副秘书长),之后就不知去向,到底是因为基层公务人员没尽到归档责任?主管擅自携出公文?还是转到别的单位作其他处理?原因不明。

他表示,依法公文必须归档,即使是外交部秘抄也属机关公物文件,仍应依国家机密保护法规定妥善保管办理归档或销毁,不得携离或外泄内容;现在既然公文未依法归档,行政责任明确,但是否涉及刑事,还需再详查厘清。

罗智强表示,移送监院不代表后续没有刑事上的追究,还需要监院调查后厘清真相与责任归属;如果监院在调查过程中需要调阅文件,总统府会全力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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