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删违反意愿 妇团:难解侵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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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丽婷台北10日电)多个妇女团体和律师团体今天批评行政院版刑法妨害性自主修法草案,以删除“违反意愿”、提高刑度、修改年龄就想改善孩童遭性侵案审判问题,吁政院、立院召开公听会广纳意见。

妇女、律师等团体下午召开记者会,批评行政院版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修法草案问题多。

台湾妇女团体全国联合会创会理事长尤美女表示,日前因年幼女童性侵案引发社会舆论,甚至民间发起白玫瑰运动,呼吁政府重视儿童性侵犯嫌遭法官轻判的问题,法务部虽提出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修正草案,但对民间社会的愤怒,却完全搞错方向。

尤美女质疑,由于孩童无法表达自己的性自主意愿,以致于法官有可能因此轻判犯嫌,但行政院版本竟然以删除“违反意愿”要件,就想蒙混过关。

尤美女说,删除违反意愿条文,将影响一般性侵案件,甚至修法开倒车。她说,很多性侵案件都是由熟识人所为,若删除违反意愿条文,占性侵害通报案件7成的熟识性侵,未来都将无法定罪。

尤美女说,不应删除违反意愿的条文,修法方向应把孩童部分另外订定,依照孩童所遭遇的状况、案件的态样、性侵方式等,对性侵者施予惩罚。

尤美女说,轻判性侵女童案,关键在于法条适用问题,而非法定刑度过低,因为孩童性侵案,加害人通常不需要用到强暴、胁迫、恐吓等强制手段,法官容易主观认为事件不严重,因此轻判,因此,应将孩童问题另外订定法条规范,确保孩童权益。

台北市女性权益促进会理事长吴宜臻表示,实际碰过很多案件,小女孩根本不懂发生什么事,也说不清楚状况,且小女孩也较遭熟识者性侵,这不是加重刑度就有用。

尤美女说,行政院修正草案也欠缺对权势性交罪的刑度问题。

因此,妇女、律师团体呼吁,行政院、立法院举办公听会,扩大社会参与形成共识;希望立法院暂缓审议政院版本,切勿排入党团协商议程;呼吁法务部应公开刑法研究修正小组会议实录,开启社会讨论。

另外,法务部检察司副司长林锦村下午自行前往记者会,面对民间团体诉求,他说,法务部也希望修法更周延,政府与民间意见一致,也会持续与妇幼团体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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