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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道走山无行政责任 台交部协助国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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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4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台湾国道三号大埔段走山事件将满周年,交通部11日公布调查报告,确定无人为行政疏失,引发朝野立委不满;监察院12日则认定有人为疏失。交通部协助罹难者家属的国赔案,罹难者最高理赔金超过新台币1,000万元(34. 4万美元)。

去年走山事件造成4人不幸罹难,当时没下雨,没台风被外界质疑最大可能来自“人为”。交通部除委托专家学者组专案小组调查事件原因外,也主动协助家属声请国家赔偿。


台湾国道三号七堵路段去年4月25日走山事件,交通部称无人为行政疏失,但监察院认定有人为疏失,图为空中鸟瞰山崩地段。(大纪元资料图片)

监察院调查国道三号3.1公里处走山事件,监委周阳山12日公布调查结果,认定其中有人为疏失,将函请行政院究责相关失职人员,并提案纠正交通部。周阳山指出,这次崩塌地区有572支地锚,事件发生后,仅残存58支,受损率竟高达9成。他说,以每支地锚60公吨的拉力来计算,原预估可拉住3.4万公吨的土量;但这次事件,实际滑坡土量达到41万公吨,是当初预估的11倍多,这反映当初的工程安全标准,已不符合20年后的真实情况。

国道走山调查报告指出,因地下水长期渗入造成顺向坡内砂页岩薄纹层强度软化,及部分地锚预力钢绞线锈蚀等原因合并作用,边坡达到临界状况而爆发走山事件。交通部高速公路局除在国道顺向坡装置监测仪器外,4月起在17处被评估较具危险性的国道顺向坡,开始进行补强工程,预定9月完成。

国民党团书记长谢国梁立委12日表示,交通部的调查报告不是唯一鉴定标准,没有主管机关愿意承认部会有疏失,交通部不能推卸,仍应加强防范,以零意外、零死亡为目标。民进党立委叶宜津也指出,高公局为了巡视边坡,每年编列9,500万元(326. 7万美元)人事成本,却没能事先预警走山意外,这样岂可算无人为疏失?

地质学者直言是设计不良,走山崩塌的土石量,足足比地锚设计的承受力道多了10倍,这当然是人祸!而监察院12日也通过提案纠正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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