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残盟指损工作权 中市澄清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4月2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伟婷、陈淑芬25日综合报导)中华民国残障联盟及台湾劳工阵线今天表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及台中市部分学校仅以基本薪资及每月一签方式约聘身心障碍者,不但剥夺工作权,且违反劳动基准法。

台中市教育局主任秘书钟爱华回应表示,劳退基金及劳健保的资方负担比率部分,教育局一律按照规定办理,可能是劳方误解;而每月一签应与学校教职员人数、缺额临界点有关。

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陈节如、刘建国及社团法人中华民国残障联盟、台湾劳工阵线,在立法院举行记者会。残盟秘书长王幼玲表示,台中市部分学校以每月一签、仅提供基本薪资聘请身心障碍者,歧视身障者工作能力,更违反劳基法及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

她说,约聘契约内容更要求劳工自付原应由雇主负担的6%劳退金,且雇主对解约条件有过高解释权,身心障碍劳工处于随时可能被解雇的状况,工作权被剥夺。

台湾劳工阵线秘书长孙友联要求台中市政府出面说明,并正式向台中市政府劳工局检举,希望依法惩处相关单位并改正;劳工委员会与相关主管机关也应针对有违法之虞的学校,进行劳动检查。

陈节如表示,身心障碍者的工作权应受保障,希望公部门遵守国家法律,不要带头违法。刘建国说,台中市部分学校歧视身心障碍者,违法且无情。

针对残盟等各方批评,钟爱华回应表示,劳退基金及劳健保的资方负担比率部分,教育局身为行政机关,一律按照规定办理,应该是部分劳方误解。

钟爱华指出,根据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规定,各级政府机关、公立学校及公营事业机构员工总人数在34人以上者,进用具有就业能力的身心障碍者人数,不得低于员工总人数3%。

钟爱华表示,部分学校教职员人数在34人上下的临界点,若出现教师缺额时,就不需聘用身心障碍人士,造成部分学校对身心障碍员工有每月一签的现象。教育局将全面清查,要求各校尽量补足缺额并改善。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