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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核电厂遇超设计天灾 可断然“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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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北报导)经济部国营会副主委陈昭义12日表示,若发生超过核电厂设计规模的天灾,万一情况无法掌握,不需费时层层上报,可采取断然措施,让核电厂“安息”。台大生物产业机电工程学系教授谢志诚指出,政府不能只讲让核电厂就地安息而已,应立即就大规模撤离灾区居民的安置、照顾、赔偿及家园重建等作规划。

立委潘孟安上午在立法院举行“日本核安借镜台湾学到什么?”公听会,邀请陈昭义、原子能委员会核能管制处副处长徐明德、台电公司核能安全处长陈布灿、台电公司核能发电处副处长刘明哲、谢志诚、台湾海洋大学应用地球科学研究所李昭兴教授、环保团体及核电厂居民代表等人与会讨论。

徐明德表示,未来将强化核电厂安全,从强化电源、水源系统,以及器具、人员训练等方面着手,未来会要求台电尽速改善。而核灾紧急应变计划区方案,应变区原为5公里,是否扩大为30公里,原则上6月底会定案。

陈布灿表示,万一发生超过设计基准的大灾害,核电厂面临没有水、电,失去冷却能力时,会采取断然措施。另外,原子能损害规定的赔偿上限比较低,正在检讨中。

刘明哲表示, 台电针对地震及防海啸有提出补强,若发生超越核电厂设计基准的天灾,将采取断然措施,不让放射线物质离开电厂。

谢志诚指出,政府不能只讲让核电厂就地安息而已,难道核电厂四周居民也要就地安息吗?“万一发生台电所做的改进,都无法阻挡的天灾怎么办?”政府现在应立即就大规模撤离灾区居民的安置、照顾、赔偿及家园重建等作规划。

潘孟安指出,原子能损害赔偿法规定赔偿上限只有42亿元台币,若以应变灾区30公里牵涉人口超过500万人(以500万人)来计算,每位灾民仅能得到840元赔偿,台湾民众的生命财产如何保障?他更指出,而且台电居然被排除在外,像福岛核灾东电必需赔偿,但台湾若发生核灾台电竟然不用赔?

李昭兴则指出,把核能厂盖在30公里内500万人口的首都区,加上火山和断层的威胁,是很不智的决定。

恒春里长联谊会张清彬会长表示,核三厂兴建后,原委会一年到恒春镇公所开会的次数很少,也未对恒春民众的提问做回应,居民都不知道核三厂里面做什么。

恒春镇南湾里叶启俊里长建议,政府对核安检讨后要落实,不是做书面而已;政府应做替代能源,最终要走向废核。另外,废核后燃料棒的处置,政府也要去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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