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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失衡 台妇团吁提升友善生育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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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5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北报导)妇女团体17日表示,她们反对性别筛检后选择拿掉女婴的行为,但女婴遭堕胎的根本原因是社会文化对女性的歧视与压迫,国民健康局应思考如何提升友善生育环境,而非限缩优生保健法更压迫弱势女性,甚至动辄恐吓孕妇坐牢。

行政院卫生署国健局日前表示,正常情况下婴儿出生比应该是1.06,但2010年出生的男女婴比是1.09,推估有3,000多个女婴被堕胎。国健局也表示,性别筛选是禁止的医疗行为,堕胎医师和孕妇可能面临刑责,未来研拟修改优生保健法,明订性别不可为堕胎理由。

立委黄淑英、台湾女人连线秘书长蔡宛芬及台北市女权会秘书长高珮瑾在立法院举行“女人拒绝被当成性别失衡的代罪羔羊”记者会,妇女团体表示,造成婴儿性别筛检进而堕胎现象的凶手,不是医生、更不是孕妇,而是整个社会背后的父权思想。

蔡宛芬表示,传统“重男轻女”给女性沉重压力,女性有时迫于无奈接受人工流产,根据现行优生保健法规定,已婚妇女若要堕胎,必须经过“配偶同意”,如果国健局以刑法处罚堕胎妇女,为何同意堕胎的配偶却不用被处罚?

高珮瑾也质疑,国健局长邱淑媞提出修改优生保健法,明订性别不可成为堕胎理由,是把家长和配偶的同意、夫妻双方两个家族对性别的偏好,都怪罪在孕妇一个人身上?若动辄把疑似进行性别筛检的孕妇送检调单位调查,会有多少女人要面对录口供这种对自主尊严最极端的压迫方式,去陈述自己身体和生命的创伤经验?

黄淑英指出,卫生署说要严办,要祭出严重的处罚,但却都没看到改进。她认为不能只怪妇女,政府到底有没有了解核心问题的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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