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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立委提案 惩公务员追诉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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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26日电)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吕学樟今天提案修正公务员惩戒法,对撤职、休职、剥夺退休金的惩戒,追诉期延长到20年。

国防部空军作战司令部民国85年发生女童命案,当年遭指控犯案的前士兵江国庆隔年枪决,全案经监察院去年纠正后,重启调查;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查终结,依杀人罪起诉前士兵许荣洲,另认定江国庆遭刑求错杀,当年的反情报队成员涉及不当取供,但由于所涉强制等罪嫌已超过追诉时效,检方将不起诉处分。

此外,根据现行公务员惩戒法规定,惩戒案件自违法失职行为终了日起,到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日止,已超过10年者,应为免议之议决。

吕学樟提出的修法版本,根据公务员惩戒轻重决定追诉期长短,草案规定,公务员应受惩戒的行为,自行为终了日起,到案件系属公务员惩戒委员会日止,已超过5年者,不得记过或申诫;已超过15年者,不得降级、减俸、减少退休金或罚锾;已超过20年者,不得撤职、休职或剥夺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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