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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性侵防制法初审过“三读”白玫瑰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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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1日初审通过“性侵害犯罪防制法”,但立委提案部分保留,待行政院提出修正版后政党协商,是否能赶在本会期结束前三读,法制委员会召集委员吕学樟表示,目前仍待星期五党团决定,有可能迳付二读。

白玫瑰发言人梁毓芳审议过程全程参与,她表示,行政院版很符合白玫瑰精神,如空窗期补足、治疗的落实,政院版都注意到了,而立委版本是以保护人民立场更严苛,但她认为,本会期要三读,立委应该会配合。

就被判刑后一连串的措施,如登记制度、社区处遇、公告姓名、脚镣全天监控等而言,行政院版的“代言人”内政部长江宜桦说,过去实例证明,甚至装上电子脚镣还能再犯,而“刑后强制治疗”是所有方法相对较有效的,这是正本清原之道,他说,出狱前详实评估,如有再犯危险,就以其他方式继续治疗,直到社会安心为止。

延长治疗期,经费在哪?提案之一的立委田秋堇指出,美国在矫正治疗的经费占司法预算的33.52%,台湾却只7%不到,要加强治疗却没看到矫正署向上级提出争取,令她担心法案过了经费在哪?江宜桦表示,将极力争取增加。

另外委员提案药物治疗(去势),卫生署官员表示,只针对固着型的性侵者有效。而立委杨丽环依国外梅根、洁西卡法案而提出的草案,如公布加害者个资,加害者个资至少要保留10年以上、加重刑责、处罚等触及到刑法部分,虽然较严苛,但她希望中央能审慎参考。

梁毓芳解释,白玫瑰版本主要以保护、关怀、治疗为基础,与行政院版以治疗为精神,偏向精神卫生法,不抵触刑法较类似。但她说,如果法案通过,治疗要能落实最重要。

行政院版指出,“在2006年6月30日前性侵已出狱或还在监狱者都须要强制治疗直到社会安心”。而依法务部数据,目前刑满正接受刑后处遇的性侵者有74人,另外2人行踪不明,2人通缉中,江宜桦表示,就这74人,内政部要求各县市警局加强关注,掌握行踪,就怕在修法期间,这些人心情不稳定,做出任何非法行为,引起社会公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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