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吵架伤妻手指 教授判赔3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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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长顺台北10日电)台湾大学张姓教授,民国98年间与担任阳明大学副教授的妻子吵架时,不慎将妻子手指夹伤,妻子提出民事求偿。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决张姓教授应赔偿新台币31万余元。

判决指出,张姓教授于98年5月间在家中房间里与妻子吴姓副教授因细故争吵,张姓教授想把妻子赶出房间,妻子将双手勾住门框,最后张姓教授将门使力关上,夹伤妻子的手指。

吴姓副教授随后对丈夫提出家暴伤害告诉,法院依伤害罪判处张姓教授罚金3000元确定,吴女再提出民事诉讼求偿,两人在事发不久后离婚。

吴女主张,除夹伤手指外,张姓教授还殴打她的头,扭打手臂、手肘;而手指受伤后,造成她睡眠不足、恍神,不慎在事发半年后跌倒,导致膝盖骨折,日常生活不便。

吴女指出,自己担任副教授,长期接受国科会每个月1万元的研究主持费,但事发后精神受创严重,10年内无法进行专案研究,要求张姓教授赔偿200余万元。

法院审理时,仅认定吴女手指遭夹伤的伤害,驳回大部分的求偿内容,判决张姓教授应赔偿医药费、车资及精神慰抚金共31万余元。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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