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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长未能身教 零烟无法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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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詹亦菱台湾花莲报导)花莲县为了确保校园学子们不受二手烟伤害,防范染上烟瘾,卫生局在四月间,即展开全县142所学校烟害防制考评工作。无预警的到校园视查,竟发现高达四成学校不合规定,经卫生局再次加强辅导限期改善,及邀请教育处加强对所辖学校督导后,全县学校到16日止已完全符合烟害防制法规范,真正实现无烟校园。

徐祥明局长表示,依据烟害防制法第20条规定“各机关学校应积极办理学校烟害防制教育及宣导”,虽然多数学校均能遵循法令,并重视学生们的身心健康,但仍有部分学校的校长及老师无法以身作则,在办公室内违法置放烟灰缸,甚至在校园内违法吸烟。

这类行为非但违法,而且是不良的负向示范。去年校园烟害防制在全国考评成绩并不理想,因此今年卫生局特别与教育处合作,全面性稽查与辅导校园烟害防制工作,务必要求各级学校教职员生须依烟害防制法,做好校园烟害教育及烟害防范工作。

在花莲县民十大死因排行中,绝大多数的疾病均与吸烟或暴露二手烟害有关。为使烟害之毒不再延伸到下一代,所以卫生局特别重视校园烟害防制工作,动员大量人物力投入校园烟害稽查及辅导工作。徐局长提醒各级学校经过今年辅导及复查之后,学校没有理由再发生违反烟害防制法的事件,从今年六月开始,如有学校违反法令,卫生局将依法进行裁罚。

校园零烟害是全球各国共同的发展潮流,如果校园发生违法烟害防制法事实,依法将可处新台币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锾。罚锾是警示,主要还是期盼零烟的清新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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