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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事件两极化 郝龙斌:需遵守台湾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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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6月28日讯】 (大纪元记者陈玮臻台湾综合报导)智慧型手机下载应用软体(APP)退费事件持续延烧,然而针对此一事件台湾相关学者、民众看法也呈两极化,像消保会、消基会皆表示支持市府决定,要求外商看重台湾消费者,而资策会则认为,软体商品应适当分类,才能维护各方利益,但不管如何,台北市长郝龙斌已在今(28)日重申,任何一个国际公司在台湾,都需遵守台湾法律。

消保会表示,依台湾消保法第19条规定,“邮购或访问买卖之消费者,对所收受之商品不愿买受时,得于收受商品后七日内,退回商品或以书面通知企业经营者解除买卖契约,无须说明理由及负担任何费用或价款”,因此消保会对市府的决定表示支持。

消基会董事长苏锦霞也表示,台湾的消保法已规定,对于非面对面的购物方式,业者必须提供7天的试用期,7天内退货必须退费,外商也必须遵守,且7天试用期内退费,对于谷歌这样一家科技业者而言,并没有技术问题,因此也要求外商看重台湾消费者才是。

对于这场消费者权益对上软体程式开发者权益的争论,资策会产业情报研究所(MIC)产业顾问则认为,有些软体是消费者下载后不会马上使用;但有些软体像是游戏、电子书等,长时间的试用,就会侵害软体开发者的权益,因此不管是 7天还是15分钟,重点在于软体商品应有适当的分类,而这对于政府推展数位内容产业相当重要。

Google日前已拒绝提供消费者7天鉴赏期,并暂停对台销售付费APP,北市府法规会也展铁腕开罚100万元,双方目前持续协调,预计30日谷歌总部相关人员抵台与台北市政府法规会协调,之后将有正式说法,但不管如何,法规会已要求Google在7月1日前提出改善计划,否则将再对Google开罚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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