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传媒史上首例 事涉选择性执法

港警方拘采访记者 民间怒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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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7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道)以美国纽约为总部的新唐人电视台的一位香港实习记者,7月1日晚间在中环采访示威活动时,被警方无理拘捕,扣留了约10个小时,最后需要自签担保才获释放。新唐人香港记者站对警方表示强烈抗议,不排除事件涉及选择性执法。香港记者协会、国际记者联会和香港人权监察等多个民间团体斥责警方打压新闻言论自由,涉嫌滥用公权力,手法离谱。

据传媒界资深人士表示,这是记忆中首次有记者在进行正常采访过程中被警方拘捕。

先放行后抓人 警方出尔反尔

该名实习女摄影记者姓蔡,是城市大学环境学系学生,于今年暑假开始在新唐人香港记者站实习。她讲述事件过程,指7月1日晚11时许,她被派到中环示威现场采访,当时警方设了封锁线,她只能在外围拍摄,但有警员在一旁看到她后,“跟前面拉着手的警员说,‘放她进去!不用她拍得那么辛苦。’他们就分开手让我进去。”她续说:“但是没想过他们最后抬走示威者之后,问我要证件,接着就拘捕我。”蔡小姐当时没有把证件带在身上。

被送上警车的时候,一名女警一直安慰蔡说不要紧,“她说回到警署你公司传真一份文件过来,证实你的身份就可以了”。记者站其后将证实她身份的文件传真到香港仔警署,但警方又说要进一步调查,不肯放人。

乘虚而入 哄签单方面口供

蔡小姐说,不理解警方的处理方式前后矛盾,“由一开始主动邀请我进去拍摄,拍清楚点,但后来另一个警员又很强硬地坚持要拘捕我”。她又指出,在香港仔警署有警员催逼她认签口供纸,但里面只有指控她的警员的证词。在拘留了数小时,等到她很疲惫的时候,警员又误导她打手指模。她说:“要签一些文件都很仓促,我想多看一眼都一直催我,而且很明显是在骗我,譬如误导我一定要打手指模。”

期间警方一直都没有释放她,还声称要交保释金才能放人。一直拖到7月2日上午 11时后,蔡小姐自签担保才获释放,但必须在12月初再到警署报到。

多家传媒采访示威 均遭阻扰

在七一当晚,不少传媒机构增派记者到中环示威现场采访,但大都被警方以各种形式阻挠。一名手持大型摄录机的有线电视摄影记者,把背包及记者证放在摄影车内,再走到干诺道中现场采访,却遭警员阻挠,指他没有出示有效记者证,后来经过其他记者认人与警官调停,事件才得以平息。

据报道,示威者与警方冲突期间,警员在毫无警告下出动胡椒喷雾,有文字记者被警员叉颈及被胡椒喷雾喷射,该记者大骂警员“冇人性”。另外,有摄影记者被胡椒喷雾所伤,更有记者受伤送院。

至于新唐人记者被拘押,警方事后声称当时被捕人士均是坐在地上、拒绝离开的示威者,其中一人自称是记者。

新唐人记者站强烈谴责当局打压

新唐人香港记者站负责人朱长民强烈谴责警方的行径,他说:“在这次事件中,本台实习记者当时是在执行正常的拍摄采访工作,但却遭到警方强行拘捕,本台事后向警方提交证明记者身份的文件,警方仍不放人,以致记者需要自签担保。事件当中对新闻业界的刁难、干扰与打压,显而易见,而且不排除针对本台进行选择性执法,我们对警方种种无理行为,表示非常遗憾及强烈抗议。”

他在声明中说:“特别指出,当时本台实习记者是受到警方人员的主动安排,才进入封锁线内进行采访拍摄的,其后又把她抓走,是否有陷人入罪的嫌疑?而且,在要求记者录口供期间,只引导记者签认警员发出警告的口供,却没有让记者说明整个事件真相及记录在案,是否存在程序不公以至刻意堆砌罪名之嫌?其后又诬蔑记者当时坐在地上云云,意图洗脱警方错误抓人的责任,如此等等,都不是一个尊重人权法治社会里负责任的警方应有的行为。同时,我们看到,其它媒体也有记者受到警方阻挠及粗暴对待,但唯独本台记者却被抓捕及拘留过夜,当中是否有来自更高层以至北京的旨意,亦颇耐人寻味。”

朱长民续说:“我们严正要求警方改正错误,立即无条件撤销针对本台记者的案件,并作出公开道歉。我们也促请港府当局吸取教训,今后确保媒体从业员的正常采访权利及新闻自由、言论自由得到充份尊重及落实。”

这次事件引起香港记者协会和国际记者联会密切关注,他们都表示稍后将就事件发表声明。

记协:警方有责任协助采访

昨日在记协记者会上多家媒体查询此事,对于有记者在采访过程中被拘捕,记协表明不能接受。主席麦燕庭强调,根据警务通则,警方有责任协助传媒采访,“尤其是摄影师”。“如果你说她没有证明文件,其后她的公司已经发出了一些证明文件,我相信在这情况之下,应该已经足够去证明这个记者的身份,它不应该再采取任何拘控的行动。如果警方真正作出拘控的时候,记协一定会与相关的传媒机构去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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