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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劳基法 台华夏契约工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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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8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耿豫仙台北报导)数名华夏离职的定期契约劳工,22日在桃园县产业总工会人员陪同下,到华航台北票柜前陈情,抗议华夏压榨定期契约工。

华夏属于华航百分之百转投资的子公司,在机场负责飞机的机舱清洁等业务。华夏员工表示,有继续性工作应为不定期契约,但华夏每年要求他们重签定期契约,还要求补签过期契约,有伪造文书问题;而服务1至3年应享特休假7天,服务3至5年享10天特休假的部分,华夏也都没有提供。

桃园县产业总工会秘书王琳琇表示,约有6名年资5、6年的契约员工已寻法律途径,要求华夏应赔偿加班费约60万。

而依劳基法规定,加班前两小时应以1.33倍之薪资计算加班费,后两小时则以1.66倍之薪资计算,但华夏仅在前2小时加给10元,后2小时加给20元。华夏对此解释,员工的时薪为110至136元,已高出正职员工的时薪95元,所以加班的计算采用不同基础。

华夏总经理杨高生表示,公司和这些员工私下谈过,但条件仍有差距,18日开庭时,法院也要求双方再私下谈。对于合约内容未依劳基法施行,杨高生表示,去年10月已依劳基法调整,预计今年10月会陆续将80位的契约工转为正职。

劳委会劳资关系处处长刘传名表示,有继续性工作应为不定期契约,享有劳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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