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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师工会首例 控诉私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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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1年09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北报导)公私立学校教师自今年5月起解禁可组工会,不过新北市土城区中华高中教师刘志认13日出面控诉,自己因为参加工会组织而遭校方打压,校方刻意不排课给他,让他完全没有收入。刘志认强调,他将向劳委会申请劳动裁决,这也将成为教师适用《劳资争议处理法》后首宗关于教师的裁决案例。

全国教师工会总联合会13日上午召开记者会,拥有27年教学资历的中华高中教师刘志认控诉,遭到学校不当解聘或不续聘的情况,违反教师权益与保障合理发声权益。

新版“劳动三法”5月上路后,教师工会支会会长刘志认与学校几名教师参加工会组织,并向校方提出建议方案,但7月校方将多名教师组织干部聘期由2年改为1年。

同时以不假外出、未经请假准许离校、经常性旷职理由召开教评会,用违反程序和理由决议不再续聘刘志认。事后更不在10天内依法陈报主管机关,也不以书面告知当事人,刘志认自此再未被安排课务,更领不到薪水。

全教总理事长刘旭钦说,教师根据修正劳动三法规定可组织工会,但教师参加工会活动请假并向学校提出建言,却遭校方以不当理由打压,除了向劳委会申诉外,应严查不当办学之学校,并要求教育部应保护优良教师权益。

全教总秘书长吴忠泰表示,校方自知正当性不足,长达49日内都未将解聘法案陈报主管机关核备,目的是逼其主动退休,造成刘志认工作与收入均被剥夺,并以杀鸡儆猴方式打击其他教师工会成员。

劳委会劳资关系科长罗忠政回应,7日内会将此案在委员会上协调讨论,此外,许多现已就读大学的学生,也出面声援刘志认,指出刘志认在学校教学认真,不论在学业上或是在各方面都给予帮助,希望借此帮刘志认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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