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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族子女就学补助15日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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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0月08日讯】劳委会今天表示,15日起受理101学年度第1学期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申请,11月9日截止,以邮戳为凭。

为减轻失业劳工负担,行政院劳工委员会每学期办理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

劳委会说明申请资格:非自愿离职失业超过1个月,请领失业给付1个月以上,至今年10月15日止,没有请领老年给付或参与政府机关促进就业措施,且与配偶的100年综合所得总额,在新台币114万元以下失业劳工,家中如有就读高中职、大专校院的子女,可向劳委会提出失业劳工子女就学补助申请。

针对不同级别学校,劳委会补助金额也不同。公立高中职子女每名3,000元,私立高中职与公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名5,000元,私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名1万元。

至于独力负担家计,如:离婚、丧偶、配偶身心障碍或罹患重大伤病致不能工作等,或子女有2人以上就读大专校院的失业劳工,补助金额加给2成(即就读公立高中职子女每名3,600元、私立高中职子女每名6,000元,公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名6,000元,私立大专校院子女每名1万2,000元)。

符合上述申请资格的失业劳工,从15日起可到各地方政府、就业服务中心(站)、劳保局及各办事处、劳委会劳工咨询服务中心等地点洽询,也可拨打劳委会免付费服务电话0800-085151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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