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0富翁领失业救济 美修税法亡羊补牢

【大纪元2012年10月08日讯】(大纪元记者王嫣然编译报导)失业救济金,顾名思义,是为找不到工作处于困难期的百姓燃眉之用。然而,根据美国国会研究局(Congressional Research Service)的消息,2009年领取失业保险的美国人中,近2,400人为年收入100万美元或以上的百万富翁,似乎显示这项政策有缺失。

据彭博新闻报导,美国失业救济金平均每周约300美元,是由一部分工资税提拨,由各州政府管理,没有收入限制。美国经济于2008年开始进入大萧条后,失业率高居不下,数以百万计的民众需要依靠失业救济金过活。

2012年第二季度,约110万民众用尽的领取失业救济金的期限;与此同时,又有460多万人申请初次失业救济。根据八月的报告,2009年2,362个百万富翁家庭领取失业保险,占全美1,130万领取失业保险的纳税人的0.02%。另有95.4万人,其家庭即使在本次大萧条最严重的经济衰退期间,年收入都在10万美元以上,据称也领取了失业救济金,领取者多为富人的配偶或受扶养人。

目前全美平均失业率为7.8%,财政赤字高达1.1兆美元。美国国会已经将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期限,由原来的26周延长至最长至99周。俄克拉何马州共和党参议员科伯恩(Tom Coburn)称,给富人提供福利,损害了那些更需要这些救济金的人的利益,并让后代负担毫无意义的债务。

科伯恩发现,2009年有18个家庭调整后总收入超过1,000万美元,但却领了平均1.23万美元的失业救济金。74户年收入在500万至1,000万美元的家庭,领到的失业救济金平均达1.84万美元。年收入100万美元或以上的家庭,也领取了1.11万美元的救济金。

国会议员正在考虑停止给高收入者发放失业救济金。美国国会研究人员在报告中指出,如果取消富人的失业救济金,在未来的十年中,联邦政府将可节省2,000万美元。

科伯恩在2011年2月提出一项名为“终止无业百万富翁失业救济法案”(Ending Unemployment Payments to Jobless Millionaires Act of 2011)的新法规,禁止联邦政府给那些在提交失业救济申请前一年,至少有100万美元资产的申请者发放失业救济金,获得参议院投票一致通过。

同时,众议院于去年12月通过一项法案,对年收入在100万美元的纳税人和年收入超过200万美元的夫妻联合报税的家庭的失业救济收入征收100%的税。

(责任编辑:陈俊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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