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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传媒裁员 北市:劳资协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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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丽芸台北9日电)台北市劳工局今天表示,壹传媒裁员案目前为劳资双方自行协商期间,除将持续关切此案、积极因应,最快15日前对外说明。

根据媒体报导,壹传媒1日对外宣布转卖,且当天就资遣195人,已违反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事前通知、协商”立法目的,台北市劳工局应要求资方停止解雇,先做劳资协商,却未见积极作为。

劳工局指出,壹传媒集团旗下两间子公司在1日陆续传出裁员,劳工局当天就召开临时记者会说明壹传媒解雇讯息外,也责成劳动检查处到现场检查。

另外,对于壹传媒提报大量解雇计划书未在60天前通知主管机关并公告揭示一事,劳工局也依据行政程序法第102条要求,2日发函要求壹传媒在文到后7日内陈述意见,并视其陈述意见内容,再进行后续裁处。

劳工局说,3日对壹传媒两间子公司再次实施检查,要求其必须提供具体资料说明解雇计划书记载事项内容。

包括解雇理由、解雇部门、解雇日期、解雇人数、解雇对象选定标准、资遣费计算方式及辅导转业方案等,以证明其解雇合法性,避免劳工权益受损。

劳工局指出,现已对壹传媒所属两间子公司进行个别处理,相关处理状况将在15日前对外说明。

同时,依大量解雇劳工保护法规定,目前是劳资双方自行协商期间,为顾及劳资双方谈判空间及降低此案冲击与影响,要求壹传媒集团从宽考量劳工权益,劳工局将持续关切注意,并积极因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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