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文创投资疑独厚王伟忠 台文化部挨批

人气: 3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2012年12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朱稚清台湾台北报导)立委李应元与立委林世嘉11日举行记者会指出,文化部委托12家创投公司的“加强投资文化创意产业实施方案”目前共投资14个标的,总金额3亿元,其中却出现利益冲突未回避、未依比例派任董事、资源垄断配置不均、违反设立宗旨、名实不符等问题。

今年4月立委踢爆王伟忠拿国发基金投资其华星娱乐公司2,200万与南方岛公司3,500万后,6月底再被踢爆另一家吉富文创也拿国发基金800万投资华星娱乐。之后,王伟忠再拿国发基金1,800万投资其魔法胡同公司,一人就拿了8,300万,占文化创投总投资额近1/3,毫不利益回避。此外,另一家柏合丽公司也拿国发基金8,100万投资柏丽影业,与王伟忠合作拍片,王俨然成文化创投界的买办。

林世嘉表示,依委办契约,创投公司若取得被投资事业董监,应依文化部与创投公司投资持股比例推派董监;但文化部却未推派董监事,文创基金投资王伟忠担任董监的公司超过8千万元,全都没推派董监事。政府出钱却无法落实参与监督,显然违法失职。

林世嘉指出,文创投资资源分配充斥“马友友”,连“外国人”也名列文化创投之列。根据文化部投标需求说明书,“创投公司投资范围限于台湾文化创意业者”,但以魔术师Yif为主体的魔法胡同娱乐公司却能拿到经费,Yif王亦丰于中国北京出生,被包装成“法籍华裔”,无论如何都称不上“台湾”。

对于立委的质疑,文化部并未派人到场说明,只在稍晚以新闻稿回应表示,一切均符合相关法规办理,至于共同投资部分均有坚守利益回避原则,投资过程作业审议严谨,善尽行政管理之责。◇

(责任编辑:宇璇)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