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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新制元旦上路 小小一杯恐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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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12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周美晴台湾基隆报导)酒驾肇事案件频传,据警政署统计,平均每天至少1人死于酒后驾车。因此交通部等不及“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修法通过,先与内政部以“行政命令”方式,增订“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4条第3款规定,针对部分驾驶人的酒测标准,将从原本的0.25毫克,降到0.15毫克,民众只要小小一杯,或一碗酒精入菜的料理,就可能超标。

根据警政署统计,截至今(101)年11月底,全台取缔酒驾件数高达11万6千8百多件,因为酒驾造成的死亡人数大约340人,也就是说平均每天至少1人死于酒后驾车。

交通部与内政部以“行政命令”方式,增订“道路交通安全规则”第114条第3款规定,自102年元旦起,未领有驾驶执照、初次领有驾驶执照未满2年之驾驶人及职业驾驶人驾驶车辆时,饮用酒类或其他类似物后,将酒测容许值从原本的0.25毫克,下修到0.15毫克。

基隆市警交通队队长吕自喜表示,针对此项新制,部分驾驶人的酒测标准将从原本的每公升0.25毫克,降到0.15毫客,直接冲击到的,就是常在料理中加米酒的食补业者,民众只要喝多了米酒料理,就可能超标。

尤其是国人习惯冬令进补,在寒冷的季节里喜欢食用姜母鸭、羊肉炉、麻油鸡和烧酒鸡等含有酒类的食品,不过102年元旦起,驾驶人得特别注意了,吃上一碗这样酒精入菜的料理,最好别开车或骑车上路,以免超标。

如果驾驶人行车前曾经食用含酒料理,遇到员警拦检,可要求先漱口或休息15分钟再接受检测,以过去的取缔经验,如果真的没有饮酒就不至于超标。
另外,立法院审议中的“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草案,也增订酒驾累犯加重处罚规定,5年内两次以上违规,罚金提高到9万元,还会吊销驾照、3年内不得重考,拒绝酒测的话,同样最高罚9万元,警方还能径行扣车,若车内有未满12岁儿童或肇事致人受伤者,吊扣驾照2年;若肇事致人死亡,终身吊销驾照并不可再考。

政府加重酒驾处罚,无非就是要防止悲剧一再发生,酒后切勿驾车,一旦出事,害人害己、遗憾终身!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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