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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内政部:未撤社团网站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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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7日电)内政部今天说明,台湾都市更新公正促进协会以“台湾都市更新受害者联盟”名称对外活动,立案名称与使用名称不同,不合法规体制,因此要求正名,被指警告撤网站资讯是误会。

民进党籍立委林淑芬、尤美女、台湾都市更新公正促进会等多名代表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尤美女表示,台湾都市更新公正促进协会以“台湾都市更新受害者联盟”名称对外活动,遭内政部要求撤除网站资讯。

尤美女说,台湾都市更新公正促进协会成立目的,是在协助投诉无门的都更灾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服务,原本以“台湾都市更新受害者联盟”申请成立社团,却遭到技术性干扰。

她指出,后来该团体以“台湾都市更新公正促进协会”为名成立社团,但在网路上仍以台湾都市更新受害者联盟发言,日前却收到内政部的警告处分,要求7日内撤除台湾都市更新受害者联盟的全部网站资讯。

内政部社会司专门委员江国仁说明这是一场误会。内政部并不是要求撤除网站内容,只是台湾都市更新公正促进协会,立案名称与使用名称不同,与法规体制不合,因此内政部希望“正名”。

他并表示,如果台湾都市更新公正促进协会要更改社团名称,只要会员大会修正章程通过,报给主管机关核备即可。

另外,尤美女认为,有关于筹组社团规定的人民团体法,是戒严时期用来箝制人民集会、结社自由的规定,相关规定并不合理,应该予以修正。

江国仁也说明,目前内政部已经拟妥人民团体法修法草案版本,让民众确实拥有集会结社自由,目前草案已送行政院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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