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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校园性骚扰 立委吁重惩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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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4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为有效防制校园性骚扰,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邱志伟要求教育部应提高性骚扰、性侵害防治及性教育相关经费,并将提出“性别平等教育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提高对狼师的行政处分,才能有效遏止。

邱志伟23日在民进党立法院党团举行记者会举出根据教育部资料,100学年度通报的性骚扰、性侵害案件共有3,000多件,平均1天就有9件,但教育部编列的性侵害、性骚扰防治相关性别平等教育经费只有新台币4,988万元,全国各级学校共3,844所,平均1所学校只分到1万2千多元。

现行性别平等教育法仅要求校园性侵害、性骚扰等事件加害人道歉或接受心理咨商,对加害人处罚似乎太轻,将提案修法把“给予申诫、记过,或停聘、解聘、不续聘”等文字纳入法规,增加阻吓效果。

桃园教师产业工会理事长关心教育(大纪元资料照、摄影:徐乃义/大纪元)

桃园教师工会理事长彭如玉肯定立委关心教育,但教师法早已通过,狼师立即停聘,先离开教职,一旦定谳,不但“解聘”,而且要通令全国不得聘用。

彭如玉表示,教师法与性别平等教育法不能互相抵触,教师先“停聘”已经很严厉,受害者因为教师先行离开,等待司法处理。她认为勿枉勿纵,桃园教师产业工会给予支持。

邱志伟强调,性骚扰、性侵害通报案件的成案率平均约62%,质疑学校的性别平等教育委员会功能不彰,呼吁教育部训育委员会应积极提出对策并加强性平会功能。

根据教师法第14条、教育人员任用条例31条新法,涉性侵教师凡经调查性侵行为属实,应即“解聘”;但新法实施前,曾有部分“狼师”在司法定谳前却仍只是“停聘”,且可支领半薪。人本基金会等团体要求,校园性侵旧案也应适用新法,应立即解聘“狼师”,更别让纳税人继续养他们。

彭如玉指出,在司法定谳前,给予“停聘”已经很严厉,老师必须离开教育岗位,不能只给予申诫、记过;若司法定谳,不但“解聘”,而且要通令全国不得聘用,一生不能担任教职。

(责任编辑:王正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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