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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碳 高市气候调适费条例付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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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3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王淑芬高雄30日电)高雄市议会今天讨论“高雄市事业气候变迁调适费征收自治条例”,包括适法和企业剥两次皮的疑虑备受争议,后来顺利付委,议长许崑源表示,一旦委员会没共识仍不会三读。

“高雄市事业气候变迁调适费征收自治条例”主要是针对高雄市高碳排放量的业者课征调适费用。市府环保局预估年可征收新台币9亿元,经费挹注于降低碳排放量的改善工程等。多数高市议员支持这项作法,不过也有民代忧心形同对企业“剥两次皮”。

国民党籍市议员刘德林、陈美雅、李雅静和陈丽娜等表态反对,主张先说清楚何谓“碳税”、“调适费”,以免造成企业忧心有被“剥两次皮”课税的隐忧。刘德林批评市府课征调适费比“作奸犯科”还严重。陈美雅促市府减碳的作法应更具体些,而不是增加对企业的课税。

亲民党市议员吴益政支持法案付委讨论,强调交付讨论是重要的过程,唯有扩大讨论才能让大家正视问题。无党籍市议员黄石龙说,高雄市是工业城市,这样的问题只有在重污染的城市,自发性讨论发起才有意义。

民进党籍高市议员萧永达、张丰藤和康裕成都支持付委。康裕成说,议会口口声声反对被削权,如今面对调适费不该设限。林园选区的市议员韩赐村也不满林园石化区的高污染,主张加速立法。

许崑源协商之后,裁示付委,不过宣示如无共识不会三读通过。

市府法制局长许铭春受访表示,适法性无虞。她引用大法官释法,调适费算是特别公课的一项。她说,一旦议会审议通过,市府就会依法公告,并行文行政院备查。

环保局长李穆生说,多次与环保署沟通将共同努力减碳的方式,以强制业者改善污染排放量,强调取之于企业用于企业的观念。他说,相关调适费一旦上路,可能会被征收的企业以国公营事业单位居多,包括中钢、台电、中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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