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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证所税 成本认定共识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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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冯昭台北9日电)若开征证券交易所得税,对既有持股的成本认定方式,今天出席财政健全小组分组会议的学者、券商和投资人多主张以开征日前一天收盘价或投资人举证,择优认定,以降低市场疑虑。

财政健全小组“资本利得─有价证券分组”下午召开第二场座谈会,再度讨论证券资本利得税议题。除了分组委员再度聚会,另邀资深股民“阿土伯”李金土、股市“宪哥”赖宪政和代表高雄市投资人保护协会的高雄市议员陈明泽,表达散户心声。

财政部长刘忆如表示,成本认定对股市安定很重要,确定成本认定方式,可让股市中想要赶快卖、以垫高成本的卖压消除。她提到,未来不管用哪种改革方式,例如在改革实施前一天的收盘价,是一种成本认定的方法。

台湾大学会计系系主任林世铭进一步建议,成本认定可以自行举证,如果实际成本低很多,可以选择按开征日前一天的价格认定。

台湾大学财务金融系教授邱显比表示,如果可以确定一个认定成本的日期,以前赚的完全不论,现在成本低的就不用卖股票,成本计算非常简单。政府短期内没有财政危机,是长期财政危机大。既然财政是长久的,就不用把以前赚的都挖出来,市场冲击会小很多。

散户代表赖宪政表示,如果将稽征成本认定订在开征前一天收盘价,市场对证所税的担忧可以完全消除。他说,大家不是怕证所税,而是大户赶着卖股票,散户会被大户踏死。

元大宝来证券副董事长黄古彬也表示,支持以开征日前一天、或自行举证有更高买价,当作库存成本认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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