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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大陆任公职 专家:留意大陆政局不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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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涔溪台湾台北报导)陆委会准备对在大陆违法担任公职的台商开罚,引发相关台商团体不满,批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太僵化、应调整,专家则提醒,中共政局正面临三十年来最严重的政治动荡,未来将经历一场转型正义,那些向极权政权靠拢,而出任公职的台商们,需留意罚金事小,但道德和名誉的损失,不可不慎。

这份涉大陆任公职名单,原本由国安局提供共169人,日前经陆委会初步审查后发现其中32人违法,将在两个月内进行查证及惩处。名单里包括凤凰卫视资讯台副台长吴小莉、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台协副会长黄紫玉、厦门市政协委员、前厦门台协会长曾钦照、东莞市政协委员林佳蓉、洪文正、翁阿辉、谢庆源、翟所领等人。

台企联扬言返台抗议

这项惩处消息,引发部分台商反弹。大陆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简称台企联)日前在北京开会时,不少台商表达不满,其中,被列入惩处名单的前厦门台协会长曾钦照批评,“议论政治、民主监督政府,是大家参与政治,何罪之有?”

台企联副会长身兼发言人叶惠德也持反对意见。他表示,大陆政协委员并非公职、没有支薪,不少台商会在里头担任干部,协助政府照顾台商,争取权益。反观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太过僵化,应该进行调整。

陆委会:规定无检讨必要

针对台商的反弹,陆委会副主委刘德勋表示,从2003年修正“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之时,就明确规范禁止台湾人民担任大陆地区政治组织的成员,政协委员也包括在内。他认为,这条规定目前没有重新检讨的必要,针对台商的反弹,将请海基会持续沟通、说明。

中央研究院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徐斯俭也认为,台商所反弹的两岸人民条例,目前看不出检讨的空间,因为当初立法的前提,是中共对台湾存有敌意,而且对岸并非民选政府,这些条件都没有改变,因此看不出修法的必要性。

他强调,政协委员并非民选,权力来源是共产党,在共产党仍对台湾存有敌意的情况下,在大陆担任公职,“拿人手短,难保不沦为对岸的工具”。

受害台商:当官者不敢为受害者讨公道

立委黄文玲则认为,目前台商在大陆担任公职的情形严重,在现行法令没有更改之前,这个行为就是违法,“希望他们不要为了合理化自己的行为而找理由。”

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高为邦则认为,中共拉拢台商担任公职,是出于统战的目的,而台商积极配合作官,是为了透过大陆的政商关系,保护其在大陆投资的产业,说穿了是多一层保护伞。

至于说,台商担任政协等官职,就可以代替政府为台商谋福利,高为邦说,“这是不可能,在大陆的官场上,许多受害案件的掠夺者官位都很高,过去多起真正受害的台商问题,台商组织根本不敢碰,更枉论替台商谋福利了。”

专家:靠拢极权违背良知

长期关注两岸经贸律师童文勋认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明摆在那里,违法就是违法,台湾政府官员与法院没有资格枉顾法治、自废功能。而那些政协们与中共官员们,说过哪些话或做过哪些监督大陆政府的事?

童文薰表示,说白了这些人是出于为自己的利益,与中共特权阶层靠拢,是在中国从事经济活动的生存法则,这一点人人都可以理解。但能够理解不代表这些人赶着去依附一个极权政体是对的,或者是台湾法律所允许的。

她提醒,当前中共政局不稳,中国走向民主的曙光已现,将来中国必将经历一场转型正义,向极权靠拢的台商反而应该留意,“在国安局169个名单中的和那些在观望中的机会主义者,不妨好好想一想,如何为自己与家人子女留一世清名!”

她说,“尔爱其羊,我爱其礼”,罚金或低度刑责事小,道德的谴责与名誉的损失事大!

(责任编辑:王愉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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