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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停等怠速未熄火 6月1日起吃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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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5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6月1日起,桃园县环保局将以红外线热像测温摄影机,侧录停车不关引擎怠速超过3分钟的车辆,开罚1500元至60,000元罚锾,环保局呼吁驾驶朋友养成停车熄火习惯,共同改善空气品质,且免受处罚。

桃园环保局为加强执行停止怠速不熄火的法令,采购红外线热像测温摄影机,侧录停车不关引擎的怠速车辆,超过3分钟,开罚1500元,最高可罚到60,000元。

执行处罚作业前,已经针对这项新措施加强宣导。桃园环保局表示,根据空气污染防制法第34条之1规定,机动车辆于公私立停车场、道路 (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 及其他供机动车辆停放、接驳、转运之场所,停车怠速等候逾3分钟者,应关闭引擎熄火。违反者机车处罚1,500元至15,000元,小型车处罚3,000元至30,000元,大型车处罚5,000元至60,000元。

桃园环保局将加强执行停止怠速不熄火的法令(摄影:徐乃义/大纪元)

环保局指出,停车怠速熄火之罚则,也考量到特殊的状况,排除处罚之列,包括:救护车、吊车、消防车、警车、囚车、灵车、水肥车、垃圾车、洒水车,以及残障用特制车、作业中的新闻转播车、冷冻车或冷藏车、装卸货中的货柜车等。

考量乘客健康及安全,幼童专用车、游览车及大客车,得于乘客上车前15分钟启动引擎;计程车于排班候客时,驾驶未离开驾驶座前3部排班车辆也都一并排除在这规定外。若因交通管制,道路壅塞或交通事故的缘故,停车怠速于道路中之机动车辆也排除在停车熄火的规定以外。

环保局强调,为确保开单举证的可信度,采购红外线热像测温摄影机。这套系统,采取红外线原理,温度最高的部位在热像仪中以红色呈现、最冷则以深蓝色显示,热像仪也能够分析出画面中的最高温度,并将摄影过程的红外线影像记录下来,录影存证3分钟以上,若在3分钟观察时间中驾驶者没有熄火,则排气管温度将会在热像仪中维持一定的颜色;若在3分钟内熄火,车辆排气管温度也会随之下降,运用热像仪做为执法工具可让法规更为落实。

环保局长陈世伟强调,执行停车怠速熄火,不仅维护民众健康、节省油料浪费,对提升空气品质亦有相当助益,未来执行重点区域将以学校、车站、风景区、饭店、大型购物中心等场所为优先稽查重点。民众若于公私立停车场、道路(不包含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及快速道路)及其他供机动车辆停放、接驳、转运之场所,发现有停车怠速等候逾3分钟之车辆,可向环保局报案专线03-3354943、0800-066666提出检举,共同维护良好的空气品质。

(责任编辑:刘淳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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