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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5岁童弃尸 男判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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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2日电)新竹市林姓男子要求妻子与前夫生的5岁男童脱光衣服交互蹲跳,还用脚踹男童,并以铁链捆绑、以冷气吹袭,虐死男童。台湾高等法院今天依对儿童伤害致死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8年。

根据判决书指出,林姓男子与一名陈姓女子于2002年间交往成为男女朋友。陈女隔年带着与前夫生的5岁男童同住,并与林男生下一男一女。

因男童非亲生,林男时常无故殴打男童,或叫他脱光衣服,用绳子将他绑在铁杆上,任由其挨饿、受冷,还以BB弹枪射他大腿、生殖器等部位。

林男于2004年7月间,因男童出声吵到他的亲生小孩,又命令有骨折、身体虚弱的男童脱光衣服并交互蹲跳,动作不确实就踹他致头撞地,还用铁链绑他腰部限制其行动,又以冷气直接吹袭他没有衣物御寒的身体。

林于同年7月23日上午发现男童身体冰冷、全身僵硬,与陈女担心无法卸责,竟仅将男童冲热水、喂食不明药物。男童当天傍晚死亡,林男与陈女将他以棉被、黑色塑胶袋包裹后埋葬在新竹市某龙眼树下。

陈女于2009年4月间因良心不安,想重新埋葬男童而对外告知友人,警方循线查获陈女2人;陈女被以遗弃致死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减为2年确定;法院一审判处林男15年徒刑。

高院审理认为,被害男童虽非林男所亲生骨肉,本应爱屋及乌,但却无视男童仅5岁,相对于成人处于弱势地位,长期恣意不当体罚,严重扭曲人类存在的基本价值,且未与被害人家属达成和解,以对儿童伤害致死罪判处他有期徒刑18年,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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