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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团抗议 反对缩编饮水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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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13日电)环保署今天召开“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范围变更”政策环评会议,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在外抗议,认为自来水水质水量保护区理当全部保护,环署计划缩编饮用水水质保护范围是错误。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提出“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区范围变更”政策环评案,今天下午召开专案小组会议审查,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在会议召开前,到环保署大门前抗议。

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发言人陈椒华指称,经济部在民国60年代划设“自来水水质水量保护区”,行政院环境保护署在87年又在其中划设“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区”,面积小于“自来水水质水量保护区”。

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举例说明,以高屏溪自来水水质水量保护区为例,经济部划设面积为28万9600公顷,但环保署所划的高屏溪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区范围才17万5450公顷,仅是高屏溪自来水水质水量保护区的60%。

台湾水资源保育联盟认为,基于上述因素,高屏溪水质日益恶化与有4成未划入高屏溪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区范围,延伸出不当开发问题有关。

陈椒华指出,“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区范围变更”政策环评报告中,文字叙述非常漂亮,但实际上却错误百出,有缩编“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区范围”嫌疑,此变更内容将会影响深远,各地方政府皆可能以此作为在水源区任意开发的依据。

陈椒华表示,所有的自来水水质水量保护区的地表水及地下水,都应符合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区标准,加以保护才能达成水资源永续目标,“台湾水资源安全已严重亮起红灯,不能理解环保署为何这次还要再提出,如此明显对水资源、文化资产等有负面影响,但对社会经济开发有正面影响的“饮用水水源水质保护区范围变更”政策环评。

陈椒华说,“我们合理怀疑环保署此举是选举酬庸,作为未来各地方开发水源区、土地利用等可能性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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