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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警惕校园性侵 薛凌提鞭刑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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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曾盈瑜台北5日电)民主进步党籍立法委员薛凌今天说,校园性侵事件层出不穷,已提出中华民国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并展开连署,增“强制鞭打”,校园狼师列鞭刑对象,鞭打次数增加1/2以上。

薛凌下午发布新闻稿表示,校园性侵事件层出不穷,从民国95年到99年,每年平均发生426人校园性侵案,平均1天1.1人,被性侵学龄层以国民中学生占最多数,高中生其次、国民小学生第3。

她说,已提出刑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增订“强制鞭打”,性侵未成年者及性侵累犯经判决确定者,除判处有期徒刑,应处鞭刑。

薛凌表示,学生就学期间遭性侵,侵犯者常会是学校老师或行政人员,这些人利用职权之便对无辜学生伸出魔爪,在修法草案中将校园狼师列为强制鞭刑对象,鞭打次数增加1/2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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