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武汉市青山区拆迁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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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2年07月13日讯】1986年建的居民楼,仅仅住了25年,就被拆迁办以3680元/平米拆除,居民受不了恐吓纷纷逃离家园,拆迁办:你们就是这样以牺牲老百姓的利益拉动GDP的增长的吗?为何美国的木制房能住100年以上,而我们的房子只能住25年就要强拆呢?

我们是青山区七大街房被拆迁的楼房住户,为何(两证齐全)楼房的评估价与平房的评估价竟相差无几,目前,楼房的评估价为大约3680元/平米,而平房的评估价大约为3400元/平米,按此价格,如果选择经济适用房,不仅要接受两年以上遥遥无期的动荡生活,而且我们两证齐全的楼房将莫名其妙变成经济适用房,难道拆迁就是这样愚弄百姓吗?《物权法》能保护我们吗?

若选择还建房,在哪里还建?房型结构是怎么样?什么时候开工?都没有给我们答复,一张白纸就打发我们,拆迁办在玩皮包公司还是空手道啊!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第130号《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需要拆迁房屋的建设单位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向市或有关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房屋拆迁许可证,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四)拆迁安置计划和方案;
(五)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第七条 拆迁安置计划和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拆迁方式;
(二)拆迁期限;
(三)还建方式及还建期限;
(四)产权清晰的安置用房证明;
(五)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额度。

试问:你们符合哪几条?

现在已签字的拆迁户,既没有拿到一次性补偿款,也没有领到补偿租金。

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武汉市130号文全文)第十二条:“拆迁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房屋、单位自己管理的房屋和私有房屋(以下简称直管房、自管房和私房),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订立拆迁补偿安置书面协议。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应当规定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搬迁期限和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实行产权调换的,双方还应当就安置房屋的地点、面积、差价结算等事项订立协议。”

另外,为何你们拆老百姓的房子按所谓的评估价,而老百姓去买房却按市场价(市场价是评估价的2倍)。拆迁咋变成了单方面定价强买强卖,这惠民工程咋变成了毁民工程?

安居才能乐业,拆迁把我们楼房住户搞的心神不宁,家庭动荡,无端蒙受损失,这是惠及百姓吗?这明明是愚弄和榨取百姓利益!

拆迁办顶风强拆愈演愈烈。 

这次青山区拆迁涉及七个大街坊上万住户,它们是:33街坊、38街坊、42街坊、43街坊、45街坊、46街坊和109街坊,厂前简易村,部分。这七个街坊居住的是国有大型企业原武冶机修厂、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的职工和家属,是他们一手建设起了武钢,为新中国的钢铁工业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功绩,曾被誉为不穿军装的“野战军”。现在,他们当中大多数人都已离退休,且体弱多病,收入低下,对这次大规模的拆迁是有诸多考虑的。

拆迁办在这次拆迁中人为地降低了拆迁补偿金和安置租金的标准。补偿金为每平米3600元,远低于市场价;安置租金为每平米12元,而目前由于武汉市城改项目多,规模大,租房需求量剧增,60平米左右的房子租金已达1300—1700元,补助的租金仅够支付一半费用﹝例如:60平米*12元=720元﹞,另一半,需让住户自己掏腰包;尤其是在拆迁还建方面,由于拆迁的都是五层以下楼房,公摊面积少,而还建房都是高层,公摊面积大,被拆迁户若想保有原有居住面积则将多掏10多万元。这无疑是侵害了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自然遭到有力的抵制和强烈的反对。另外,拆迁办至今拿不出还建房的图纸,这又使得被拆迁户们疑虑重重,不知其中有什么猫腻。经历多次的谈判协商,许多住户仍得不到合理的答复,不合理! 其结果只能是不欢而散。

为了尽快让被拆迁户们签约搬家,拆迁办采取了各种非法手段破坏人们的居住坏境和生活设施,并且花样翻新,不断升级。

一是停运垃圾。生活垃圾满地,随着气温升高,散发令人作呕的气味;
二是有意破坏煤气管道。一些街坊曾连续几天没有煤气用;
三是堵塞交通。将某些旧房拆下的砖石堆在小区的路上,将一些街坊的出路口用工程泥土进行封堵,让人无法通行;
四是剪断并拆除有线电视和宽带网线。现一些小区不能收看电视,也不能上网;
五是破坏公共设施。将有些街坊的路灯全部熄灭,致使这里的窃贼肆意横行;
六是随意停水。
七是派黑社会的人到居民家里打骂老年妇女和儿童

特别是6月30日,在某人“要加快进度”的示意下,他们将大型挖掘机开进厂前,挖掉这些街坊所有的下水道、挖断大多数的路面,这就意味着这些街坊将变成一个臭气熏天、无法通行的地方。

特别要指出的是:拆迁办派黑社会的人无论白天还是黑夜对未签字的拆迁户进行恶语恐吓、砸住家的门、玻璃甚至冲进居民家里对老年妇女和儿童拳脚相加,街坊们惶惶不可终日。近来,这些人又在半夜燃放起“春雷”(一种大炮仗)进行扰民。显然(拆迁办已经变成了黑社会,不顾百姓死活)趁你上班不在家,撬你的门、锁,砸了你的家,抢了你的金银首饰、珠宝……这样的事件天天都有上演。

曾有多少人多少次拨打110,第一次接警后,只做个备案,后面没有下文,不了了之;第二次,打110,但来了只是走个过场,后来也是石沉大海。像这样的案子太多太多了,已经麻木了,无能为力了。生活环境恶化,祸害百姓,谁来保证百姓的安宁?谁来保障百姓的人身安全?

撬你的门、锁,往你的锁中灌胶水,让你不能出去,也别想进来。

曾有多少人多少次上访,拆迁户到上访办哭诉,白发苍苍做爷爷奶奶的朝着区委信访办下跪,自己不曾给自己父母下过跪的人,对这些“父母官”跪下了。

曾有多少人多少次拨打武汉市长专线,但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反映的问题非但没有得到解决,被投诉方更是变本加厉,越来越嚣张猖獗,越来越不把人民群众放在眼里。是什么人竟敢如此胆大妄为?他们究竟代表谁的利益?他们为什么可以置国法于不顾,祸国殃民?人民群众需要城市建设,人民群众并不反对城市建设。但像拆迁办这样搞城建,尽管拆迁办采取了种种卑鄙手段和可耻行径进行威逼恐吓,但至今仍有30%的住户(约3000户)未签约(其中有部分人虽已搬家但绝不签约)。事到如今, 这些未签约的被拆迁户极有可能成为所谓的“钉子户”。不过,在一个上万拆迁户中居然有三分之一的“钉子户”,这好像是绝无仅有的。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不在被拆迁户们那里,而恰恰是拆迁办制定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个“霸王条款”:让住户到拆迁办签字,只有一张纸,不是按规定的“三联单”,这一张纸死死地撰在拆迁办的手中,住户是没有的,不符合《合同法》中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的,这是最起码的公平平等的权利,但都得不到保障;并且在你搬家的时候,还要扣押你的房产证原件,才允许你搬家。并且没有任何证据撰在拆迁户的手中。这是在抢房!他们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被拆迁户一方,造成了事实上的不平等。凡是有失公正的协议、签字是无效的,必须撤销。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这背后究竟受谁的指使?幕后是谁在支持?

在讲明了这一是非曲直,大家有目共睹,我们特别提请各个媒体充分关注青山区的拆迁中所发生的一切。由于拆迁办在这之前的所作所为,不断挑起事端,激化矛盾,一些不可测的事件随时都有可能发生。全国因拆迁已造成了无数的不幸和血泪,我们不希望这些悲剧再次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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