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超商店员符健康规范 台卫署促查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1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伟婷台北10日电)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食品组长蔡淑贞今天说,已发文要求稽查4大超商从业人员是否符合健康规范,调查结果2周内出炉。

立法院社会福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上午进行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大体询答,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王育敏要求儿童频道或节目应限播垃圾食物广告、国民党籍立委江惠贞则提出超商店员会接触熟食,应强制健康检查。

根据行政院版食管法修法条文,对于特殊营养产品、易导致慢性病或不适合儿童长期食用的食品,得限制其广告,违规食品业者最高可处新台币20万元罚锾,并按次处罚到停播为止;违规刊播的传播业者,最高也可处60万元罚锾。

卫生署食药局长康照洲受访表示,何种食物要纳入规范还需与各领域专家讨论,且非针对特定业者,而是针对食品。不过,他坦言很难订定标准,因与饮食行为有关,修法有助督促相关单位积极研议。

他说,已向速食业者、连锁饮料店宣导自主管理,不要送玩具或明确标示产品热量,业者也都配合。至于部分食品以玩具刺激销售,相关规范可放在正在拟定的国民营养法。

蔡淑贞说,现行规定已明定超商从业人员应符合食品良好卫生规范,若有A型肝炎、手部皮肤病、出疹、脓疮、外伤或其他可能造成食品污染疾病者,不得从事接触食品工作。

她说,已发文4大超商业者及各地卫生局,要求稽查落实情况,并于2周内完成调查报告。业者若违反相关规定,除令限期改善,并可罚6万元以上600万元以下罚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