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台区域计划审议前 将增办公听会

【字号】    
   标签: tags: ,

【大纪元10月9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9日电)内政部今天修正通过区域计划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为加强民众参与,明定区域计划拟订或变更应办座谈会,审议前需办公听会。

内政部下午召开部务会报,修正通过“区域计划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明定区域计划包括全国区域计划,及直辖市、县市区域计划二层级,并修正健全非都市土地开发许可审议及民众参与等机制。

内政部表示,考量大规模开发许可案件,申请人对于开发计划的细部规划配置、财务资金或开发期程等,在申请初期恐难一并提出,或是申请邻避性设施开发案件,例如环保、殡葬设施等,应该先评估区位适宜性、整体发展政策或环境保护对策,因此增订分阶段申请开发许可的规定。

内政部指出,“区域计划法”目前没有民众参与规定,为加强民众参与机制,这次修正明定区域计划于拟订或变更过程,应举办座谈会或其他适当方法广征意见,做为拟订计划的参考,并于计划拟定完成送审议前,应公开展览及举行公听会,提供审议机关参考。

此外,依照区域计划法申请的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区及使用地变更案件,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受理开发计划申请,审查符合规定后,也应办理公开展览及举行公听会等程序。

内政部指出,全案将送行政院审议通过后,再送立法院审议。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