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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买彩劵 台消基会吁罚券商

消基会调查北中南共80家彩券行 发现违规贩售彩券给未满18岁的青少年 比例高达百分百 要求财政部善尽监督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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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2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施芝吟台湾台北报导)有句话说:“一券在手,希望无穷”,不论是电脑型彩券或是立即型彩券,领了年终奖金之余,总是想在开春之际试试手气,希望能为新年带来好彩头!不过,消费者文教基金会调查北中南共80家彩券行,发现彩券行违规贩售彩券给未满18岁的青少年,比例高达百分百,违反〈公益彩券发行条例〉规定,要求财政部善尽监督之责。

消基会调查项目包含“测试者是否能顺利购买彩券”、“业者是否有确认购买者之年龄”、“彩券行是否有张贴‘未满18岁者禁止购买或兑领彩券’等类似标语”共3项。调查区域包括新北市、台中市、彰化县、台南市、高雄市,以随机抽样方式共调查80家,分别为北部18家、中部29家、南部33家。

消基会董事长张智刚表示,协助测试的小朋友,在抽样调查的80家彩券行,皆可顺利购买到彩券,成功购买率高达100%!即使有2家业者询问测试者的年龄,但询问完后还是把彩券卖给了测试者。

另外,有64家有张贴未满18岁者不得购买等标语,占80%,若依地区分别来看,北部彩券行有张贴标示者比例最低,仅50%,南部彩券行有张贴标示者比例次中为88%,中部彩券行则是90%有张贴标示,比例最高。

张智刚说,业者贩卖彩券给未满18岁人士,依据〈公益彩券发行条例〉规定,可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锾,且应将售得的价金与所中奖金同额款项,充作公益彩券盈余。◇

(责任编辑:尚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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