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辉】帮规加“瘦身” 中共危机下保党瞎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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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5月29日讯】5月27日,中共在媒体上公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目的是为了“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官方媒体称,法规的出台,使中共首次拥有了正式的党内“立法法”,可以对“红头文件”加以规范,因此“这是中共加强自身制度建设的最新重大举措”。

是不是中共的“最新重大举措”笔者倒并不关心,倒是“党内法规”、“立法法”这样的名词让笔者看的一头雾水,内心慨叹自己的孤陋寡闻和中共御用文人“无以伦比”的奴性。就笔者所知,党国法律法规库,均无“党内法规”之提法,也就是说,所谓的“党内法规”、“立法法”完全是党章自行设定的词语,并无宪法法律上的明确依据。而且,一般而言,法规只有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两种,并无党内法规之说,是以按照不少网友的建议,“党内法规”还是改成“帮规”更简单明了。

据悉,根据中共这个最新的帮规制定条例,一些地方随意制定“红头文件”乃至“红头文件”相互“打架”等现象将得以解决。比如像以往地方制定的“抽烟”、“领导喝酒”、“要张学友演唱会票”、“为某环球小姐投票”、“给大腕鼓掌”等搞笑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红头文件将被禁止。

大概是为了装装门面,中共帮规制定条例还规定,审议批准机关收到党内法规草案后,交由所属负责法规工作的机构进行审核。主要审核内容包括:是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由此可知,宪法和法律也是无法驾驭中共帮规的,因为中共正在实施的帮规中有不少地方是违反宪法和法律的。

而就在中共帮规制定条例颁布前几日,《人民日报》旗下的刊物《人民论坛》刊登多名党建专家的文章,讨论中共如何加强党员队伍的纯洁。有专家提出中共要“瘦身”,提高质量,正式党员可以缩编至3,000万左右。

貌似在自我修正的中共帮规制定条例和改变党员质量的中共“瘦身”法,真的可以加强中共的建设?真的可以改变党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的现况?真的可以让中共摆脱面临的灭亡危机?

在笔者看来,中共目前采取的上述保党措施,前提都是建立在对权力的绝对垄断之上以及对自我具备净化能力的盲目乐观之上的。事实上,从中共窃取政权至今的种种表现看,中共就是一个将国家据为己有的自私自利且与民争利的利益集团,就是一个不容许有任何反对的声音并以镇压、残害百姓、祸害中国为己任的邪恶政治集团。它的邪恶早已深入了骨髓,深入了其骨干成员中,因此,它根本不具备任何的修复和更新能力,任何的形式上改变都只不过让其的伪装更具有迷惑性,但其实质却无法改变。

依笔者之见,如果中共真的想提高自身的吸引力,真的想得到人民的拥护,想维持自身的存在,不妨就从实践宪法开始,而不是玩玩“瘦身”、颁布“帮规”这些花活儿。

比如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要“依法治国”,“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可中共1949年执政至今,人民什么时候拥有了权力?比如选举权?什么时候中共真正依法治过国?哪个时期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没受到侵犯?又有哪个时期公民真正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信仰的自由?中共愿意让民众拥有这些权利吗?

设若连宪法规定的这些权利,中共都不愿民众拥有,更遑论还政于民,这样的中共无论有再多的帮规,无论有多少“信徒”,都是无法收拢人心的,这也就注定其在被历史抛弃的那一天,没有谁会留恋并为其惋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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