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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电杆获利百倍 台电当二房东挨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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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6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中市有议员指出,台电将向市政府承租的电线杆转租给第四台业者,当二房东获利达137倍。副市长黄国荣表示,市府会检讨向台电收费机制的合理性。

议员杨典忠10日在议会指出,101年市府向台电收取一年5万3,380元的电线杆道路使用费,但台电却转租第四台业者收取一年暴利733万 6,721元的附挂缆线租金,获利高达137倍,他质疑台电把市府当“潘仔(台语,指有钱人)”!而台电却还要调涨电费,实在无法接受。

建设局长沐桂新表示,5万元仅是以“竖杆投影面积”核算的金额,并未包含其他设施的收费;依据〈市区道路使用费收费基准〉,如业者使用市区道路土地地面,或在其上空、地下设置管线或设施,都应另缴“市区道路使用费”。他说,台电101年缴纳1,790万2,754元,100年缴纳3,459万235 元,102年也应缴交4,185万1,099元。

黄国荣则表示,台电向许多业者收费,所以总营利较高,但这个收费机制不见得合理,市府会检讨其合理性。

“海线和七期的天空差很多!”杨典忠也指出,对照七期的天空豪宅林立,海线鹿寮商圈、梧栖老街的天空却是宛如“蜘蛛网”;他强调,如今只有旧中市豪宅区已完成地下化,旧县区却毫无改变。他希望市府建议台电,将收取的一半获利,用于改善环境,加速推动电线地下化。

对此,黄国荣表示,县市合并后幅员辽阔,电线地下化需要时间,但市府会持续推动。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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