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长:省府未执行财务新规

审计长批省府不用新会计标准 11.5亿赤字本为17.5亿盈余 相差3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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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8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怡然温哥华报导)代理审计总长琼斯(Russ Jones)在星期四公布的一份报告中指,省府并未执行新的财务法规,如果省府使用新的财务标准并修正之前的错误计算方式,省府将可获得17.5亿元的盈余,而非上月底公布的11.5亿元赤字,前后相差几乎30亿元。
  
琼斯表示,这30亿的差异来自于省府如何计算从联邦或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包括公立大学获得的捐款和用于基建项目的投资资金等。报告中除了罗列出明确的资金数目外,还强调采用新的会计标准是非常迫切的,省府延迟计算了多个项目的收入,延长期长达数十年。他说,“正因为这样,我才在上月的省府财政评估中,加入了少有的资格评估。”
  
他强调,这个结论并不意味着省府突然有了大量的现金流,因为这些资金已经投入到现有的项目中,而省府应遵循新的会计法规才是报告的重点。琼斯说,“不仅审计部门这么认为,省内六大审计机构也得出相同结论,新会计法规在透明度和责任制上都好过旧制。”
  
省财政厅将问题推给了审计办公室,未就问题做出回应。
  
琼斯5月27日宣誓就职代理审计总长一职,暂代离任的前审计总长杜尔(John Doyle),直至下任审计总长上任。拥有30年公营机构财政稽查经验的琼斯,先前出任助理审计总长和该办公室首席财务官。

三大关键资格评估
  
在这份名为《重要的审计意见:就卑诗省2012至2013年财务报表摘要的修正财务意见做出探讨》(Audit Opinions are Important: A discussion of the qualified audit opinion on B.C.’s 2012/13 Summary Financial Statements)的报告中,琼斯具体解释了三个关键的资格评估,分别是:
  
1、交通投资公司(TIC)的错误归类,增加了6000万的财政赤字:过去五年省府将交通投资公司作为省府企业(GBE)来管理,并在财务报表中使用修改后的权益会计法。这么做的前提是,TIC必须满足归类为GBE的条件。
  
而GBE的归类条件是:独立的法律实体、有财务和运作授权、经营不受省府控制、运作资金来自企业收入,如果违背其中一条,都不能归为GBE。审计长认为,TIC不符合GBE归类。
  
原因是,在交通投资公司中,曼港桥(Port Mann Bridge)高速改建工程首当其冲的受到审计长关注,包括新曼港桥和1号高速。GBE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为了避免消耗纳税人公帑偿还省府企业债务,鼓励企业自负盈亏。为此省府从2012年12月开始征收新桥过桥费,计划在2015至2016年扭亏为盈。
  
审计部门发现,虽然曼港桥收费符合了自负盈亏的条件,但在2012至2013年其运作费高达5000万元,而过桥费收入仅1500万,这意味着TLC目前难以自行承担现有开支,必须依赖省府支援。
  
审计长指出,多数的公营企业都是合并在一个逐行的会计基础上的,唯独省府企业例外,采用权益会计法,这么做不符合公营部分会计标准(PSAS)。而在现有条件下,TLC还不能被归为GBE,因此应按照同其他部门一致的逐行会计法计算。
  
2、不恰当的计算政府的转移收入:省府未按照新制将从联邦获得的19.45亿元资金纳入收入,不符合PSAS会计标准。审计长认为,省府已明确指出,这部分收入将用于特定的道路、医院等基建项目,仅这一项即可将预算从赤字变为盈余。
  
去年加国包括卑诗省实行了新的政府转移收入计算方法,并严格规定了哪些收入可以延迟计算,哪些必须纳入收入计算。例如省府从联邦获得400万元修建一个能使用40年的高速公路,旧制中可计算为40年每年获得10万元收入,但新制中要求,一旦道路修成,必须将400万元全部纳入收入计算。为此审计长认为省府应采用新的计算方法,可纳入更多收入抵消赤字。
  
3、不恰当的计算政府的限定收入:这个问题同第二个问题类似,唯一差别就是这部分收入来自于非政府机构的援助,例如私人捐赠给大学购买计算机的费用。审计长认为,无论这笔资金已经到位,或即将到位,一旦有特定用途时,都应纳入政府收入。 ◇

责任编辑:何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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