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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倨后恭 台灵修负责人言行对比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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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县10日电)詹姓高中生遭灵修团体日月明功囚虐致死案,彰化地检署今天起诉灵修负责人陈巧明等人。陈巧明教唆成员殴打凌虐詹生,派人跟监詹母,举止和遭讯问时供称不知情形成强烈对比。

今年59岁的陈巧明原为舞蹈老师,从民国70年开始在彰化市的住处开设舞蹈班授课,后来自创“日月明功”,由陈巧明亲自指导学员伸展动作及调息,调养身体机能,提升身心灵。

部分学员认为修习后身心灵获得改善,除招揽亲友加入外,连带对于陈巧明在指导过程中提出的思想、处世及教养子女之道,也连带生产敬意、信任与服从。

而陈巧明从民国96年开始,开始把默园做为聚会场所,学员会带子女到默园整理环境,分享生活近况等,子女也在默园完成课业,只是学员出入默园都需要知会陈巧明,成为离群而封闭的生活团体。

检方根据詹生母亲黄芬雀等人供词查出,陈巧明不仅曾掌掴詹生,拿水管殴打,还指示灵修成员刘享易、吴仁甫等人用水管竹子抽打詹生,詹生不治后,陈巧明还在默园聚集成员开会串证10多次,另要求许爱珍监控黄芬雀。

不过陈巧明接受检方约谈时却供称拿水管朝地板打时不小心打到詹生,且是在很痛心的状况下打了詹生巴掌,案发后也是黄芬雀要求大家说不知道,有请大家体谅黄芬雀,而默园仅为聚会场所,矢口否认和命案有关。

而陈巧明在案发后,曾在去年11月提领新台币1024万元,隔天又提领700多万元,显示在案发后随时准备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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