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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倨後恭 台靈修負責人言行對比強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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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10日電)詹姓高中生遭靈修團體日月明功囚虐致死案,彰化地檢署今天起訴靈修負責人陳巧明等人。陳巧明教唆成員毆打凌虐詹生,派人跟監詹母,舉止和遭訊問時供稱不知情形成強烈對比。

今年59歲的陳巧明原為舞蹈老師,從民國70年開始在彰化市的住處開設舞蹈班授課,後來自創「日月明功」,由陳巧明親自指導學員伸展動作及調息,調養身體機能,提升身心靈。

部分學員認為修習後身心靈獲得改善,除招攬親友加入外,連帶對於陳巧明在指導過程中提出的思想、處世及教養子女之道,也連帶生產敬意、信任與服從。

而陳巧明從民國96年開始,開始把默園做為聚會場所,學員會帶子女到默園整理環境,分享生活近況等,子女也在默園完成課業,只是學員出入默園都需要知會陳巧明,成為離群而封閉的生活團體。

檢方根據詹生母親黃芬雀等人供詞查出,陳巧明不僅曾掌摑詹生,拿水管毆打,還指示靈修成員劉享易、吳仁甫等人用水管竹子抽打詹生,詹生不治後,陳巧明還在默園聚集成員開會串證10多次,另要求許愛珍監控黃芬雀。

不過陳巧明接受檢方約談時卻供稱拿水管朝地板打時不小心打到詹生,且是在很痛心的狀況下打了詹生巴掌,案發後也是黃芬雀要求大家說不知道,有請大家體諒黃芬雀,而默園僅為聚會場所,矢口否認和命案有關。

而陳巧明在案發後,曾在去年11月提領新台幣1024萬元,隔天又提領700多萬元,顯示在案發後隨時準備逃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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